六旬老人因追讨补助费被四十壮汉关门打伤,老人父子反被刑拘三十多天,伤情两年得不到法医鉴定,医药费、误工损失费全无得到赔偿。打人凶手贪污犯拿用医院二万元公款(报销自己的医药费),逃之夭夭,去向不明。办案公安干警不追不究,这是公安行为吗?
合浦县公安局:
我是合浦县公馆镇公馆村委会一名乡医,男,今年62岁。我因公馆医院原防保科科长周某禄(男,41岁,2012年4月被撤销防保科长职务,逃离公馆医院)贪骗我二千三百元乡医补助费一年多不发放。2012年3月26日我到周某禄办公室找他发放我的乡医补助费,但周世禄不但不发,反而欺我年老无力关起办公室的门,用手卡住我的咽喉把我向后推倒仰睡于地,拳打脚踢猛击我浑身上下一顿(据律师认定已构成轻伤),后来得到医院几名医生过来劝阻我才幸免一死。案发后我屡屡口头和文书请求公馆边防派出所和合浦县公安局给我作法医鉴定。但我到县公安局,公安局叫我回来找公馆边防派出所;我到了公馆边防派出所,派出所又叫我去找公安局。我被推磨、踢皮球跑了两年,至今仍得不到公安机关作出法医鉴定,我的乡医补助费,受伤医药费,误工损失费超万元全无得到赔偿。并且周某禄因骗人钱财同日被他人打伤,合浦公安机关还误认为是我父子打伤周某禄。公安机关把我父子两人轮流刑事拘留在合浦县看守所三十多天,和《取保侯审》一年。去年六月二十二日才得到解除公安监管。而制造该案矛盾纠纷的主要法律责任人周某禄受不到法律追究,贪污行为受不到法律追究,同时关门把我打伤的恶霸行为也并无受到合浦县公安机关任何法律追究。真正体现出合浦县公安机关(本案执法人员)的办案执法行为是贪污有功,打人合法,故意制造事端无罪!正如当地老百姓常说:“合浦公安坏尽形,坏人不抓抓好人”。这里的问题是什么原因?这不明显显示合浦县公安机关某领导人,或办理本案的干警周某耀收受了周某禄的害人推磨赏吗?要么我被周某禄打伤两年为何得不到法医鉴定?要么公安机关枉法,竟然轮流刑事拘留受害人父子,反而不究周某禄的贪污行为,行凶作恶打人行为和故意制造事端行为。
县公安局,请问合浦公安机关这种办案行为是合法还是枉法?现在我曾被周某禄打伤的伤情由谁作法医鉴定?周某禄骗我的乡医补助费,打伤我的医药费,误工损失费,还有我父子无辜入狱坐牢损失费该由谁负责赔偿?请求市公安局给我解释或者做处理为盼。
另外,周某耀是一名党员,是公安干警,但为何周某耀明明知道周某禄拿用医院二万元公款报销自己的医药费,却不制止,也不报告有关部门制止这种腐败行为?这是党员、警察的职责行为,还是秦桧的枉法行为?请县公安局分析认定,作出处理。
广西合浦县公馆镇马江路52号 钟德明
电话:0779-5803951
13657897369
201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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