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来自黑龙江的丛女士向记者反映,她2009年在我市买的新房子一直没有入住,去年却被告知欠了100立方米的水费。这用水量从何而来,丛女士不得其解。
据介绍,丛女士2009年在杭州路某小区给孩子购买了一套房子,一直没有装修。因为孩子即将毕业过来入住,2013年的4月份,丛女士开始装修房。一个月后,房子装修完了,为了不产生欠费现象,丛女士把自己装修用水的费用交给了该小区的物业公司,当时的用水量是6立方米。交了水费后,5月24日,丛女士就回老家了。
然而当年6月份,丛女士接到小区物业的电话,说她欠下了100立方米的水费。自己明明在装修后已经结清了水费,此后房子一直没有人居住,怎么会无缘无故多出了100立方米的用水呢?
今年的1月初,丛女士一家到北海来过年,顺便也想弄明白欠的这100立方米水费是怎么回事。丛女士首先想到了会不会是房子里有什么地方漏水了,但是经过检查,房子并没有出现漏水现象。
丛女士说,她打电话到自来水公司营业处咨询才知道,这100立方米的水并不是她装修好房子以后产生的,而是在2012年4月份一次性出现了100立方米的用水。
记者来到小区物业处了解情况。物业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般房子装修,正常用水量也就是4到5立方米。丛女士家这多出的100立方米的水是怎么回事,他们也弄不明白。
随后,记者走访了市自来水公司。经市自来水公司营业处对该用户用水量翻查,2012年4月16日,抄表时该水表就出现了100立方米的用水量,而到2013年6月14日,水表反映用了6立方米的水,截止2014年2月14日,抄表底数是106。经他们核实,抄表时没有出现操作错误。
市自来水公司营业处主任龚艳云解释,水表是计量的工具,呈现用户的用水量,如果对用水量有异议的话,用户可以先查一下水表后管道有没有漏水。如果检查后,没发现有漏水现象,再进一步对水表进行检验,检验水表是否出现故障。用户如对用水量异议,可以到自来水公司营业处进行咨询、处理。来源北海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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