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合浦县公馆前进林场的退休职工,名叫邓李风(身份证450521195806184925),今年57岁,家住公馆镇山肚街。2014年1月15日,我到家门前的菜地准备给菜浇水,邻居陈某胜的摩托车堵住入口,我将之移动了一下,并没有摔倒和损坏,却遭到陈某胜一家不堪入耳的谩骂和侮辱,并动起拳脚打我。如此鸡毛蒜皮的小事,他们一家人就这样的对待我,我随后也和他们对骂起来。
我本以为这桩小事就这样过去了,因为彼此毕竟是邻居,低头不见抬头见,远亲不如近邻啊!但事情远没有我想的这么简单,1 月19日晚上8点多,当我从我女儿那里回到我家门口时,陈某胜和他儿子 亚七早已拿着铁水管在我家门口守着我。我刚下自行车,他父子俩就凶神恶煞冲上来,先用脚将我踢倒,然后就用铁水管朝我头部、背部、手和脚等处进行殴打。我那撕心裂肺的叫喊和呼救,惊动了我的家人和附近邻居,他们纷纷跑过来围观并拔打电话报警,并将已不省人事的我送到公馆镇人民医院抢救。第二天转到合浦县人民医院救治。至今已住院将近一个月,身体还没完全恢复,现已花去医药费15000多元。陈某胜父子那丧心病狂,禽兽不如的不法行为,给我的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我的左耳差点被打掉,裂口3厘米,缝了7针;右眼下角被打了个大窟窿,裂口5厘米,缝了8针,并导致右面颧骨4处骨折;左手臂裂口3厘米,缝了6针;头部被打起了4个像乒乓球大小的血泡;胸部局部红肿;双腿多处软组织挫伤。 1月24日合浦县公安局派出法医进行受伤鉴定,结果为二级轻伤。
我拭问陈某胜父子:我何错何罪之有?要说真的有错,那也是你我俩家的错,且你们先错,你父子俩个大男人,居然因这么一点区区小事,对我一个年近六旬身体矮小、体弱多病、手无寸铁的老妇人痛下毒手,棍棍向着我的头部,完全想置我于死地,你父子俩还有点做人的良知和人性吗?难道不怕日后遭到天谴报应吗?你俩的良心是不是被狗食了?毒打致伤我之后,你们到过医院探望过我吗?向我赔过一次理、道过一声歉吗?赔过一分一厘的医药费了吗?是不是认为你俩的铁管和拳头比国法还大还硬?是不是认为你俩之手可以遮天?做人做事可不要做得大绝,得给自己留条后路。
合浦县公馆镇派出所的不作为也令我十分的愤慨,事发当晚他们30分钟才出警,但我家离派出所不到60 0米。事后4天才到合浦人民医院向我了解相关案情并做笔录,6天后才做受伤鉴定,那时我的伤情已好了一半。之后就是新春佳节,他们说等待春节过后上班就将陈某胜父子捉拿归案。你们可知否:当举国欢庆新春佳节,品尝美味佳肴,共享天伦之时,我却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痛苦呻吟,是多么的酸楚、孤独、愤怒-------派出所的职责就是保一方平安,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合法权益。对坏人的仁慈,就是对好人的残忍。但我无端被毒打至今已将近一个月了,凶手却依然逍遥法外,我的家人几乎每天都给经办此案的蒋副所长打电话询问有关案件进展情况,但他就是不接电话,如此办案态度,如此的忽悠受害者及家属,谁不气愤?派出所要等到什么时 候才去捉人?我的受伤住院已将家中所有积蓄花光并向亲朋借了不少,我的医药费如何解决?难道派出所不应当尽快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吗?难道真的要发展到出人命案之后你们才重视是吗?朗朗乾坤,和谐社会,岂容陈某胜父子凌驾于法律之上?!他俩在挑战人类的良知、践踏道德的底线、亵渎法律的尊严!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我的家人、亲朋好友以及我陈家宗族里的兄弟,他们心中的怒火正在燃烧,他们正在期待用法律来解决问题。如果你们不能为我伸张正义,维护我的合法权益,那我的亲人们只好以牙还牙 ,他们纷纷发誓要让陈某胜父子以双倍的代价返还,不管如何我的血不能白流、只要我及家人尚存一口气,就会义无反顾奋勇前行,直至将陈某胜父子绳之以法,否则,陈某胜父子就不得安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