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本人多方了解到:
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在2012年之前都是由开发商请人管理,没收取业主管理费用,由开发商一方全部承担,属无偿服务。自2013年1月始,开发商方聘请物业公司进行管理,才开始收取物业管理费。部分业主认为关于物业管理费过高,小区所谓的“业主委员会”代表到县房产局提出,要求终止原物业公司的服务,由业主自行组织人员进行物业管理,加之大多业主拒缴物业管理费,导致物业公司无法坚持下去,于2013年10月15日已撤走。至于星期六停电问题的处理,是县房产局与已撤走的物业公司沟通,请求协助收缴电费交纳供电部门,才得以解决的。截止目前,还有30多户拖欠、不交电费。
每户交500元钱是业主强烈要求实行“一户一表”由供电部门直接抄表到户后,经“业主代表”与开发商商议后决定的,不足费用由开发商垫付。“一户一表”用电改造工程已完成,共花费约20万元。现供电部门要求业主交清拖欠的所有电费,方能开通一户一表。
本人认为:“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公司收费及管理不当,应尽快尽快商聘其他物业公司接管,以免影响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另据了解,原物业公司的收费内容及标准都是经物价管理部门核定、批准的,根本不存在乱收费的情况。
本人在此倡议:各位业主,小区是我们的家园,广大业主应多拿出细心建设好自己家园的精神,针对小区建设出现的问题,拿出容人之心,多点相互理解,少点攻击情绪,主动多协商、多沟通、多出力,方能逐步完善小区的建设、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