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女士等多位群众反映,吴某在县城奎文路私自乱建铁棚以扩大其食品店,食品店在铁棚内进行食品加工噪声大,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休息,希望有关部门管一管。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回复:经我大队派员调查处理,情况如下:经现场核实,奎文路63号户主吴某在其屋后侧搭建铁棚,用于食品店经营。该铁棚占地面积为37.7平方米,没有办理任何审批准建手续,属违法建设。该违建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4条之规定。2013年12月5日经我大队执法人员与该户主进行法律宣传教育,该户主认识到私自搭建铁棚属违法行为,并于2013年12月6日自行拆除,恢复原貌。
莫先生反映:他是西场镇镇东三队村民,1995年向西场镇相关部门申请到土地使用证、准建证建设房屋,但一直遭到本组村民阻挠,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都没有处理好。
西场镇政府建设站回复:镇党委、政府对此案高度重视,一直安排相关部门及人员跟踪处理这件事,但阻挠者坚决不让步,近期我镇三套班子又召开了会议专门研究此事,并制订了一个时间表,就是在这个月13日前再次组织调解,如调解未果,将在1个月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彻底解决这一问题。
庞先生咨询:他在农村承包土地养殖肉蛇,据说农村养殖业用电有优惠,是不是真的?如果是真的该怎么申请?
合浦供电公司回复:庞先生所咨询的问题,符合规定范围,养殖业用电是属于农业生产用电,这个类别是国家优惠的电价。但电价确定,需符合政府物价部门确定的相关规定。庞先生可以到所在辖区供电所办理申请,由供电所进行用电资格审查,申请办理所需提供的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土地租赁合同、养殖许可证。来源:北海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