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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出赔偿方案 业主多未去协商——九州城小区大火烧车事件处理仍未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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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 发表于 2013-12-13 15: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西
       今年4月初,在位于四川路与重庆路交界处的九州城小区里,发生了一起火灾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小区车棚里停放的上百辆车被大火烧毁,给小区住户造成了损失。日前,小区物业出台了赔偿方案,并通知在火灾中车辆损毁的住户到物业管理处协调赔偿事宜。
       10日上午,记者来到九州城小区,在曾经起火的车棚处,上百辆被烧毁的车辆仍然横七竖八地露天躺在原处。经过大半年的日晒雨淋,一个个铁架残骸已经全部生锈,进进出出的住户们对小区里的这一景象已经习以为常,但对于车辆被烧毁的住户们来说,他们一直在等一个说法。“昨天物业通知我们了,让我们去协商赔偿的事。”记者在车棚旁遇到了一位小区住户,她称,在4月份的这场火灾中,她有一辆电动车被烧毁,至今没有得到赔偿,现在物业让大家去协商,她打算这两天抽时间去物管处一趟。对于车辆的赔偿问题,该住户谈了自己的看法,“烧毁车辆新旧不一,物业应该按照住户提供车辆的购买时间,算出一个折旧价赔给住户。”而对于事故责任,她认为大多数车辆都没有责任,确实要追究车主责任,也应当是追究引起火灾的电动车车主的责任。“起火当晚我压根没充电,就是把车停放在车棚里,怎么会有责任。”据该住户称,火灾发生后,由于得不到赔偿,包括她在内,不少电动车被烧毁的业主都停交了物业管理费。“我们跟物业管理处说,管理费我们肯定要交,但物业首先要把这个事故的善后赔偿工作做好,赔偿我们住户的损失。”该住户表示,大家也知道小区的物业管理肯定要靠业主交的物业费才能维持下去,大家既然生活在这个小区里,肯定也希望小区的管理能够做好,待烧毁车辆的赔偿事宜处理好之后,大家会把物业管理费补上的。记者在小区一幢住宅楼的出入口看到了物业贴出的通知,要求车辆被烧毁的住户们在本月30日前,到小区的物业管理处协商赔偿事宜。
       在小区物业管理处,记者见了负责人黄经理,他告诉记者,通知贴出去两天了,目前已经有七八个业主来协商赔偿事宜,但没有一个人同意赔偿方案。“物业现在提出的赔偿方案是,每辆烧毁的车按照每年折旧20%来估计,比如说,住户提供的购车发票2011年的,原价3000元,两年折旧之后,按60%来计算,估价为1800元,然后根据事故认定书,在这起事故中,我们物业并不负主要责任,所以只承担赔偿估价的20%,即是360元。”黄经理说着,从抽屉里拿出了一份由市公安消防支队海城区大队提供的《火灾事故认定书》。对于4月8日这场火灾的起火原因,认定书中写道:起火点位于丰海楼与丰泽楼间停车棚中部编号为k3的电动车电瓶部位,起火原因为该电动车电瓶部位的线路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造成火灾。
       “我们认为引起火灾的电动车车主负主要责任,我们作为管理方,只负次要责任。”黄经理说,北海之前也发生过几次电动车车棚起火事故,他们作出赔偿20%的方案,也是参考了其他发生过类似问题的小区的做法。“引起火灾的车辆的车主不是业主,只是租客,目前已经搬出小区,但在消防部门那里有其相关资料。”黄经理认为,对于事故赔偿,他们已经表示出了积极主动的态度,希望业主们能够来与他们商量解决的办法。“有一些业主不过来跟我们协商,也不交物业管理费,拿电动车被烧毁这个事情来拖欠管理费。我们物业认为,现在赔偿方案出台了,受损失的业主无论同意不同意,都应该来表个态,不同意的业主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但不能不交物业管理费,这对于整个小区的管理都是不利的。”
       受损失业主最终能否和物业就赔偿一事达成一致,本报将继续关注。来源北海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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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方的天平 发表于 2013-12-13 21: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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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363600504 发表于 2013-12-13 21:49:2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西
[s:27] 好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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