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3日15时53分,我所值班室接到110指挥中心指示:刚才有群众报称,在西场镇镇海村委东边灶因土地纠纷发生了打架,要求派出所查处。接警后,杨所长立即指派三名民警和一名司机前往现场调查,到达现场经走访当事人和村民了解到,林某芳与林某新(林荣春的父亲)因住宅基地发生纠纷,林某新及其儿子林海某将林其芳家围墙和化粪池挡板毁坏,而后林某芳及其孙子林某聪、林某权、林某相、林某深等人与林某新、林海某父子发生争执,并相互厮打起来,之后被村民劝开。我所民警了解基本情况后,做好了双方的思想工作,稳定双方情绪,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并组织双方受伤人员到医院就医。同时我所组织双方当事人、旁证的材料,但林某芳一方只有其一人到我所接受询问,其孙子林某聪、林某权等人一直不愿意配合派出所,现不知去向。2013年11月5日我所组织双方到派出所进行调解,双方未能达成共识,调解不成功。目前该案件还在办理中。 综合各方面的证据,证实西场镇党委副书记林荣春没有指派我们所民警对林某芳这方面作出其他指示、指令,林其芳这方和证人的材料均没反映林荣春殴打他人。 西场边防派出所 二○一三年十二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