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合浦不少房地产打赠送面积的牌,不少楼盘都有大量的面积赠送,比如说送露台的、飘窗的和阳台的等等。这种情况是目前房价不跌的基础上为提高销售量而生的。我们也不得不承认,这样的赠送对我们业主是有十足的吸引力。
买房说是赠送但到真正签合同的时候,这些赠送面积都未写在合同里面。开发商承诺的花园等此类赠送,不写在合同里面,我们购房者心里很不踏实,不能轻易接受这种所谓的口头协议,因为如果这些赠送面积不写明的话,日后我们购房者将要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居住的安全性也可能得不到相应的保障,有啥变卦有口难辨了。
我个人建议:就算写不进 ,也要在签定购房合同时要把赠送面积写清楚,这样办理产权证时房产证上会标明相关房产面积的事项,将来物业收费及房屋维护将依此作为依据。
我就不明白了,开发商你都说好了要赠送了,为什么就不肯写进合同里面,这样有凭有据,白纸黑字写清楚,对大家都有好处啊!对于这样的赠送,开发商不肯写进合同,作为业主,我们该如何处理才能确保我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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