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男子黄某平酒后与其父亲互殴,父亲被打伤致死,黄某平也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然而黄某平刑满出狱后不思悔改,酒后竟欲强奸母亲,近日,黄某平被判有期徒刑6年。
2003年3月3日18时许,黄某平与朋友在大排档吃饭,喝了半斤米酒。19时许,黄某平回到父亲开的药铺,父亲见到黄某平就骂他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二人争吵起来。父亲见儿子顶撞他,便动手打儿子。黄某平上前欲与父亲厮打,被弟弟推出了药铺门外,父亲随即冲到柜台取出一把切药刀,追赶黄某平。黄某平见状拔腿就跑,跑至药铺附近的三岔路口时,从地上捡起半截砖头,掷中了距其身后二三步远的父亲的头部,两人随即扭打起来。等到弟弟赶到时,父亲已满头鲜血倒地不起,黄某平也身受多处刀伤。父亲随后被送医院抢救,但因头部受重伤,于次日死亡。
经法院审理,黄某平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鉴于被害人存在一定过错,黄某平的受伤程度构成轻伤,可以从轻处罚,因此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黄某平在服刑期间得到减刑,于2011年7月刑满出狱,那一年他已经36岁,但仍不务正业,游手好闲,跟着58岁的母亲一起居住在单位宿舍内。母亲靠帮人打扫清洁,领取微薄的工资维持生计。
2012年6月的一天晚上,黄某平喝醉了酒,欲对母亲无礼,遭到了母亲的反抗,丧心病狂的黄某平对母亲拳打脚踢。母亲跑出屋外的草丛躲了一夜。第二天,母亲与二儿子来到派出所报案,黄某平于同日被民警抓获归案。
公安机关以黄某平涉嫌强奸罪移送合浦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承办人审查全案证据材料,认为黄某平强奸其亲生母亲陈某、殴打致使母亲陈某受轻微伤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经起诉到法院开庭审理,法院认为检察机关对黄某平犯罪事实及情节的指控成立,鉴于黄某平强奸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决定判处黄东平有期徒刑6年。判决宣布后,黄东平认罪服判,未提出上诉。来源:北海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