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3-24日,我局各级公安基层单位和全体民警深入村屯宣讲法律法规,开展地毯式排查涉爆隐患,排除一切不安全隐患,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据统计,期间全县共捣毁窝点30个,抓获违法人员14人,其中刑事拘留2人,治安拘留12人,缴获非法生产机械6台,涉爆半成品、成品一批。
2013年11月23日11时许,泮塘派出所民警工作中在合浦县电镀厂(原轻工机械厂)查获一起非法制造危险物质案,当场查获梁某光(男,55岁,廉州镇人)所租用厂房内非法制造的危险物质(组合礼花烟花半成品和成品)3923饼和未使用的烟花引线8箱。经审,梁某光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违法人员梁某光被我局处以行政拘留15日处罚。
2013年11月中旬以来,我县各级公安机关和全体公安民警、武警官兵,紧紧围绕当前岁末年初我县民众燃放烟花爆竹的历史等热点问题,全面贯彻落实全区烟花爆竹企业停产整顿,加强安全监管精神和全区公安机关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以及相关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依托“一村一警”警务机制和全县“走百村进千户访万民”活动,深入村屯、社区,走访群众,与群众亲密畅谈,充分发动群众,全面向群众宣讲涉枪涉爆违法行为的危害和相关法律的适用处罚,表明公安机关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的决心和信心;同时,由各分管局领导挂点负责各乡镇的督导排查和整治工作。结合合浦县烟花爆竹生产、制造、存储和销售的特点,开展全面的地毯式排查,做到“严密检查,严密排查,严密防范,重点整治,严厉打击”,排查一切不安全隐患,防范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整治和打击一切涉爆违法犯罪行为。
下一步,我局全面贯彻落实11月25日全区公安机关深入推进缉枪治爆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国务院2006年1月公布并施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中,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进一步强化危爆物品安全管理,采取超常规措施,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涉危涉爆违法犯罪,有效预防、坚决遏制爆炸案件、事故发生,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新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