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陈铭顺,现居住合浦县白沙镇白沙村委新圳村小组。本人曾是合浦县曲樟塘排大队新圳村人,是南流江水库水沉区的移民,于一九六五年春季为了响应国家的号召搬迁至现居住地白沙镇。国家于一九八零年把集体土地分别承包给各家各户,我家分得在中间岭的7处水田,吗面积约3亩,三十多年以来,全家都以这些水田生产的粮食来维持生计。但就在2009年秋收后,白沙炮竹厂老板付绍强不顾我全家的反对,强行占用我的责任田扩建炮竹厂,我曾多次和付绍强交涉,要求他归还我土地,但付绍强都不肯归还。直至现在,付绍强非法占用我土地长达四年之久。在这四年里,我曾多次找过村委,镇政府,土地管理所,司法所,都得不到归还土地给我,难道付绍强凭着自己有钱有势就可以无视法律,视法律于不顾随意占用他人的耕地吗?乱占乱建吗?为什么有关部门就视而不见呢?因而在此特向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反映我家的水田被非法占用一事,希望有关部门给与解决,并恳求有关领导在百忙中抽点时间过问此事,责令付绍强尽快归还我土地。 好心人帮转希望相关领导可以看到。谢谢谢谢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