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咳哈:呵呵,让学生和家长都签个字,好处有三。
其一、推卸了学校及老师不教育学生防溺水的责任。
其二、让家长重视,以家长权威叮嘱学生不得私自去游泳。如果真出了事,家长也会哑巴吃黄连。
其三、警示学生,使绝大部分学生不敢私自去游泳。
既然好处有三,学校何乐而不为? (2013-11-23 16:47)  个人觉得不是学校推卸责任,恰恰相反,学校这一承诺书,是学校安全教育的一个延伸,起码学生看了,家长也看了,正好也是一种教育方式。至于家长对自己的孩子重不重视什么的,那是家长自己要思考的问题。
学校的责任,时间上是在教学活动时间范围内,空间上是在校园范围内。如果是在上课期间,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学校当然有责任。但大多数的溺水事故是发生在放学后、周末、假日。
学校一直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这样的教育方式,是希望家长也要把安全教育重视起来,加大安全教育力度,防范于未然。
教育,不止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也是学生成长很重要的一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