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有网友反映一百二十亩良田被强征。现将我镇工作组了解的情况说明如下:2013年3月30日,石湾镇沙朗村委埒底村十队、十一队、十二队等三个村小组,25名群众到县信访局上访,主要反映石湾农产品批发市场征地的五个问题:一是征地面积超过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面积,要求重新测量征地面积;二是要求建设排水设施,以及市场建成后的环境污染治理问题;三是要求查看立项文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项目选址和征地范围;四是被征用土地后,有的户人均耕地面积达不到0.3亩,就业问题如何解决;五是没有签订征地协议的农户,要求重新核实征地面积。现将接访后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问题
3月30日镇党委书记、镇长、分管项目副镇长到县信访局参加接访后,3月31日召开镇党政班子联席会议,针对群众反映的五个方面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成立了镇工作组会同县国土资源局、县测绘队、镇国土资源所、沙朗村委干部,由镇政府两名副镇长带队深入村、户对群众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思想教育;镇党政主要领导经常关心过问此事,多次听取分管领导、工作组、村干部的汇报,及时研判工作中的问题,也多次做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最大限度地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
二、查看文件,核实征地面积
根据群众反映的土地面积问题,镇工作组于2013年4月1日会同县有关部门组织埒底村上访的群众实地参加测量,并将合发改字〔2009〕120号立项批文和区政府桂政土批函〔2010〕169号用地批文给上访群众阅看;事前镇政府工作人员两次通知和要求组织村民代表5人一起前往县国土局查看有关文件,但上访的群众以没有时间为由,没有派出代表和我们一起到县查看有关文件资料。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土批函〔2010〕169号文)关于合浦县2009年第三批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用地面积5.9592公顷(水田4.1936公顷,旱地0.085公顷,其他草地1.6806公顷),即89.388亩。重新测量结果为:填土面积91.15亩,超出面积1.762亩(多出的主要是田埂、边角地),征地范围内有南北高速公路预留地4.67亩,灵(山)合(浦)公路预留地3.27亩(不属市场建设用地),征地范围、界址群众已实地察看,土地面积没有多征。
三、关于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排水沟问题和环境污染问题
按照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建设排水沟,水沟工程已全线挖土清通;环境保护问题,合浦县环保局的技术人员实 地堪测,还审批下发了合环管字〔2012〕215号,《关于合浦众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合浦石湾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将批文与群众学习,并要求业主向群众说明环保的规定事项,按照环境保护法和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减少污染。
四、关于被征地农民人均土地面积不足0.3亩及就业问题
经镇工作组和村委干部入村组调查核实,这三个村小组被征土地的户人均土地面积没有少于0.3亩。劳动就业问题,业主表态市场建成后,招工就业被征地的群众优先招聘。
五、关于征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土地没有签协议的群众要求核实征地面积问题
镇政府工作组人员和沙朗村委干部、业主在现场用钩机挖出田埂,与县国土资源局、县测绘队一起组织现场测量,并提前下发通知到未签协议的户,要求派出户主参加测量核实土地面积,这三个村小组共141户,已签征地协议的有105户,未签征地协议的有36户,参加重新测量的有23户,有13户没有人参加现场测量,已签协议的105户征地补偿款以户为单位全部打入个人帐户(每亩补偿50500元)。未签征地协议的36户(十队有18户,十一队10户,十二队8户),共征土地31.372亩,财政局已按35500元/亩拨款到村委会,另外业主每亩补15000元还没有打入未签协议的户。
自从开始征地以来,我镇高度重视,依法依规做好征地工作,苦口婆心、耐心细致地做群众的工作。为了化解矛盾,我镇要求业主在施工建设中积极主动配合镇党委、政府工作,在没有做好未签领土地补偿费的群众工作时,说话态度要和谐,并尽量兑现群众的承诺条件,努力减少矛盾,争取群众支持;我们将进一步关注事态的发展,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做好群众的教育引导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确保项目建设施工顺利推进。
网友“王宗旺”所称,良田被强征及多次上访无果都不是事实。
石湾镇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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