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否认,住在经济适用房里的大部份居民都是家庭比较困难的住户,包括我在内,有些倾尽了一辈子的储蓄就是为了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窝。所以,千方百计、想方设法找各种关系,都是为了能买到一套经济又便宜的经济适用房,还要花费大笔费用装修、购买家庭必须的家俱、电器等才能入住。所以,大部份居民对于物业管理费、电费、水费、垃圾费、等等。。。的这些费是不堪重负,鸭梨山大。。。
所以,自从小区落成并开始入住以来,就有大部份业住拒绝缴纳各种费用、物业费、电费、垃圾费、甚至水费等等。。。一句话:我没钱,爱咋的咋的。。。所以,物业也是万般无耐,最后能怎么样?只好撤出~~,但是作为一个天天生活在这里的居民,没有物业管理,没有人打扫垃圾,没有人在维护治安,这里还能住人吗?有些人可能觉得“两相权衡取其轻”。但对于我们这部份天天在外面跑,家里只有老人小孩的部份住户来说,需要物业管理是多么的重要。矛盾就出现了,那么究竟由谁出面牵头,组强一个业主委员会,去招标聘出一个物业公司来管理呢?谁都不愿意当出头鸟,落下一个骂名。那么,现在,只有政府相关部门和开发商能牵这个头了,否则~~~再过三几个月,这里就成了每个业主的恶梦。。现在想想都后悔当初的选择,那么,有谁能帮帮我们“宜和小区”的部份业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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