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酒类市场消费安全,10月29日下午,合浦县工信局副局长刘德超带领执法大队一行7人,出动执法车辆两辆,对县城酒类流通经营网点开展执法检查。
据悉,当天下午,执法大队重点检查县城3个酒类销售网点,其中,执法人员到“华某”超市检查时,发现该超市摆在柜台上售卖的酒类中,部分酒类产品没有“酒类流通随附单”,经营手续不全。经现场清点核查,认定该超市涉嫌酒类流通手续不全的酒类有“泸州老窖、杏花村、老泸州、漓江三花”等多个品种共46瓶,执法人员当场全部予以暂扣。当即,执法人员依照国家颁发酒类经营管理相关规定,给超市业主发送《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业主在规定限期内到县工信局接受处理。 (龙先球 梁夏)
图一、执法人员对超市摆在柜架上销售的酒类产品逐一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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