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合浦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与通信中队的民警共同学习了公安部“三项纪律”等文件,并签订了执行“三项纪律”责任状,严肃队伍纪律,规范民警行为。
11日上午,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与通信中队的民警学习了《公安部关于印发三项纪律的通知》、《公安部纪委关于严格落实三项纪律深入推进纪律作风大检查的通知》和《公安部正确适用“三项纪律”的解释》等文件,在通报近期国内部分公安机关民警的违纪违法行为后,指挥中心与中队民警签订了“三项纪律”责任状,保证将严格监督和执行“三项纪律”,努力做到“零违纪”。
据悉,为充分表明公安部从严治警的决心和态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新期待,建设过硬队伍,公安部要求在严格执行“五条禁令”、“五个严禁”等纪律规定,严肃查处违反 党纪国法、政纪警纪行为的基础上制定“三项纪律”,严格规范民警的行为规范,重树民警新形象。“三项纪律”即公安民警决不允许面对群众危难不勇为;决不允许酗酒滋事;决不允许进夜总会娱乐。公安民警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先予以禁闭,并视情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并视情追究有关领导责任;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的,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