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男友2012年4月在广州打工认识,今年3月份回合浦工作,还顺便带男友回家,家里也没说啥同意了,男方父母还去见了我家长,我爸说让他买个房付个首付,我们再结婚,贷款由我们自己来还.我们家庭条件不好,买房也拿不出钱.但是也要有个落脚的地方,一个人在外边飘了很多年,27岁了.自己没多大本事,男友也只是个普通打工一族.老家还是农村的。
男友催我回合浦准备,还说现在咱俩着急买房了。我说买房可以,要求签合同的时候加上我的名字,男友刚开始含糊其辞,后来说不同意,他家里不同意。签合同的时候他父母也赶过来了,跟我说了这个事情,我们俩个人还为这事吵过架。他当时生气的时候说,我们俩还没订婚,还没结婚,现在加上你,万一以后我们散了再找一个看到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怎么办?这话真让人伤透了.我哭了好久.后来被哄好了之后,我就撒娇加胁迫,因为脾气比较执拗,就不服气,又是撒娇,又是威胁,不加就分手,他父母同意了,他还在坚持,一连说好几个不同意就是不同意.为这事闹了几天,他签完合同去找我,让我再给他一次机会.我心软,同意了。
关于房款,男友买这个房子他父母出了5W,他父母借了他两个姑姑5W,这是要还的.贷款部分是20W,30年还完,月供1600,他平均工资在2200左右,另外,他现在的工作有公积金,所以他贷款的时候一部分用的公积金,写他一个人的名字。其实,我没想别的,男友每月工资就这些,去掉月供,还要存钱还借的钱,日常一些开销都是我在出钱,难道我就不是变相还房贷了?说起来我跟着房子貌似一点关系都没有,但没有我,你吃啥、喝啥、用啥,租房的钱还给的起么?我真觉得我付出这么多,加个名字一点都不过分。
现在想起这个事情来,心里就难受.周围的姐妹朋友有老公的,都加女方的名字,而且女方也不出钱老公都把她们加上了,我就特别例外,难道我不配拥有这种感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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