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5日,我局风门岭派出所智捕两名经民警辗转多地,历经数月,穷搜证据,获检察院批捕的诈骗犯罪嫌疑人,给被骗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并得到群众的肯定。 穷搜证据
2012年6月26日至6月28日期间,广西兴业籍妇女甘某芳(52岁)被一名自称黄姓男子骗到合浦县城后,黄姓男子伙同另三名男子以合伙做古董玉石圈生意为幌子骗走甘某芳人民币13000元。案件发生后,派出所立即开展案件侦查,于2012年6月29日在廉州镇金田路一旅社门前将涉嫌诈骗犯罪的黄某海(男,59岁,浦北县张黄镇人)和谢某华(男,59岁,浦北县石埇镇人)抓获,并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侦办终结后,检察院认为该案件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派出所民警又依法为黄、谢两犯罪嫌疑人办理了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继续对该案件进行更为深入的侦查,补充证据。派出所民警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理念,历经数月,拔山涉水,辗转浦北县张黄镇、石埇镇及灵山县文利镇等地,风餐露宿,穷搜证据,补足证实黄某海、谢某华诈骗犯罪的相关证据材料,形成了铁的证据链,促使县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9月12日将黄、谢二人批准逮捕,在逃。智捕疑犯
派出所得到检察院的批准逮捕通知后,立即开展对该黄、谢两人的追捕工作。派出所办案民警多次深入到犯罪嫌疑人黄某海、谢某华的居住地浦北县张黄镇、石埇镇等地开展追捕工作,但都未果。民警便调整工作思路,充分运用技巧,智捕犯罪嫌疑人。2013年9月25日上午,犯罪嫌疑人黄某海、谢某华在廉州镇公园路一小区门前被派出所民警抓获并执行逮捕。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黄某海、谢某华对2012年6月26日至6月28日期间,以合伙做古董玉石圈生意为幌子骗走受害人甘某芳人民币13000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该案件的成功侦破,彰显风门岭派出所在局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紧紧围绕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把“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理念融入到公安机关推行“一村一警”警务机制和侦查破案百日大会战中来,用打击犯罪成绩回应服务群众,用服务群众来提升打击犯罪的能力。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老年人对陌生人的招呼一定要保持警惕,要有充分的防范意识。第一,当陌生人向你打招呼时,不认识千万不要强装认识;第二,不论对方有轿车、手机,气派多么非凡,都不能有"高攀"的想法,以为碰到了如今已摇身暴富的"老朋友";第三,千万不能进入他们的车子,否则事情就麻烦了,后果不堪设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