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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女儿,我们要陪嫁房子,这年头生女儿也是“建设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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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宫花园 发表于 2013-9-2 08:57: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西
        在过去,人们多多少少都有些重男轻女的观念,可是随着房价一天天的上涨,大家又开始觉得还是生女儿好。合浦流行一句话“生女儿是招商银行,生儿子是建设银行”!
      

         我身边不少朋友在聚会的时候和我抱怨,现在儿子花费大,谈女朋友的时候得为约会买单,快结婚了得筹备准备买房,并且大部分的家长在给儿子买房的时候,房产证上只会放儿子和父母的名字,媳妇的名一般都不会出现,说是为了防止以后离婚分财产。

       我的女儿现在正在上大学,没几年就要毕业了,离结婚的年纪也越来越近。合浦人结婚通常是男方买房,女方买车做陪嫁,可我不打算这么做。我想给我女儿买套房子做嫁妆!毕竟房子还是有增值的潜力,买了不住租出去,女儿每月也能拿点租金花花。车子是个消耗品,全新的买回来第二天卖马上就折价了,更何况我女儿还不会开车,那以后买了车还不是给女婿开!

       更何况现在社会上闪婚闪离的太多,离婚率一直在升高,我女儿太过天真,我一直在寻思着以后女儿结婚要给她点保障。我想了很久,设想了一下几种情况。

        首先,我一定会给我女儿买套房,房产证上写我女儿和我们大人的名字,首付的30%我替她付,之后的房贷也由我们家承担。

        如果男方有房子没房贷,房产证上没我女儿,那么这套房子就算是我女儿的陪嫁,算是女儿的婚前财产,房贷还是我们家付。要是房产证上有我女儿,那我也会把女婿的名字加进去,房贷他们小两口就承担。

        如果男方有房子有房贷而且把我女儿名字上户了,那说明这套房子是男方特意买了给小俩口的,那这房贷自然是小夫妻去付,至于我们家买的房,房贷就我们老俩口承担着。

        如果男方没房子,男孩子人品不错,我女儿又是非君不嫁,那我们也没办法,我们家的这套房子就给小俩口当新房,但是房产证是绝不会放女婿的名字。

         为了女儿的幸福,再也不看公婆脸色。我觉得怎样还是要有套房子处于自己的房子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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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拍二 发表于 2013-9-2 09:06:5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西
你的想法是对的,但是建议房产证尽量不写全家的名字,要么只写你女儿,要么只写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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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库马力 发表于 2013-9-2 09: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西
现在的新婚姻法好,婚前的财产在离婚后不属于共同财产 ,对男女方都有保护,就是对穷的哪一方没有什么保护 [s: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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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方的天平 发表于 2013-9-2 09: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西
[s: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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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咪呀 发表于 2013-9-2 09:25:0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西
楼主说得很有道理呀。你的女儿没有了后顾之忧,经济上的压力就小了很多。反过来,你女儿还可以给钱你们用。实际上你们说是给女儿买房,其实,也是帮自己,最主要的是房子还能升值。并且,你们和女儿的亲情更坚固了。当然,你们要有这个经济能力才行。因为,不是很多父母都有能力给子女买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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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马 发表于 2013-9-2 14:55:4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西
中国的父母就是放心不下自己的孩子,什么都为他们操办好,孩子缺乏独立性,永远都长不大[s: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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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320 发表于 2013-9-2 15: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有钱能使鬼推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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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 发表于 2013-9-2 15:49:1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西

回 库库马力 的帖子

库库马力:现在的新婚姻法好,婚前的财产在离婚后不属于共同财产 ,对男女方都有保护,就是对穷的哪一方没有什么保护 [s:24] (2013-09-02 09:08)
扯淡的新婚姻法,弄得现在夫妻双方心中只有利益关系,传统的夫妻感情荡然无存。新婚姻法的制定者当初制定这项法律的初衷只是为了维护他们儿女的利益,弄出这么个法律,让婚姻真正变成一张白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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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二中年 发表于 2013-9-3 15:24:5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西
为你女儿有这样母亲而感到幸福(她少操好多心)。。。也为你女儿有你这样精明而感到可悲(这个婆媳关系估计难,还冒结婚都算计的那么清楚,2方都是不愿意吃亏的主,注定就是个悲剧)[s: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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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丁神灯 发表于 2013-9-3 15:44:1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西
LZ这样为女儿着想无可厚非,不管哪一条都不算亏待女婿![s: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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