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份,通过中介公司的介绍,我向程女士购买一套商品房。合同签订当天,我通过中介向程女士支付定金3万元,随后向中介支付了5000元中介费,又于去年10月份支付房款19万元。在拿到房屋钥匙后,花了12万元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并购置了家具。
4个月后,原房东程女士程女士私自更换该房屋门锁,以致我无法入住,只得在外另租房子。我通过中介公司要求程女士继续履行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赔偿因违约给我造成损失。
我们双方矛盾的起因是由于我没有答应卖方程女士提前支付10万元房款的要求,而程女士当初转卖房产原因就是急需用钱。中介多次调解无效后,我们双方矛盾不断激化,再加上程女士的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我们双方没法完成过户交易,所以导致程女士在拖到合同有效期到期后,单方反悔终止了该项房屋交易。
程女士说,她撬门换房锁是因为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发生无法调和矛盾。双方约定合同有效期为四个月,但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程女士的房子之前一直办不了房产证,所以没法过户给我。她认为这房产还是属于她的,她有权要回。
对于这种情况,房屋没有正式过户,但我花钱装修了,这笔钱我该怎么要回来啊?还有我的精神损失费呢?对于这种反悔的毁约行为,怎么也要付责任的吧?买了二手房还真是够扯皮的,等我装修好了才不卖,我该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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