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换房是幸福的烦恼,然而其间的心烦何其多,也许对于钱多到可以挑最好的房的人来说幸福多于烦恼,但我们这种普通百姓又要考虑性价比,又要考虑功能还要考虑环境的,烦恼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今早发现白发又多了几根。
现在开发商采用打折、优惠的方式进行销售,已经对购房者产生不了太大的吸引力。买一套房赠送一间屋、买一套房赠送一个停车位、甚至买一套房赠送一辆豪华轿车等大尺度的促销措施也频频出现在宣传广告中。然而在现实中,部分开发企业却虚假承诺,赠送的车位等不能兑现,最终导致我们与开发商产生很多购房纠纷。
我一直想买一套拥有私家停车位的房子,2012年4月,我看中某楼盘的一个套间,户型结构等都非常满意。最主要的还是开发商承诺如果我购买一套房子,并一次性付款,开发商将赠送我一个停车位。于是,我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支付了房款。
今年5月,我购买的项目开始交房。在查看房屋的建筑质量、交房手续后,我就向销售人员提出,想看看开发商赠送的停车位在什么地方。销售人员表示,停车位早就准备好了,只要我缴纳相关费用并收房后,就可以立刻带我去看停车位,并办理相关的车位手续。然而,在我缴纳相关费用并收房后,销售人员告诉我,开发商赠送的停车位,位于距离他所购买房屋这栋楼背后比较远的小区公共道路上;而且他使用该停车位,还需要每月缴纳100元的停车费用。
对此,我们家人十分不满:开发商赠送给我的停车位,我停车还要缴纳费用,这显然不合理。开发商对此的解释是,停车位是提供给我免费使用,但我需要缴纳100元的车位物管费。
上周,我与朋友一起聊天,讲述到我买房的遭遇时,朋友告诉他,他家的停车位应该属于公共停车位,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开发商无权赠送给我。于是,我想问问各位网友,对于赠送的停车位的物管费,我是否要缴纳?这停车位的产权是否属于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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