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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第二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主体将于2013年底完工,符合申购条件的家庭也已经公布,摇号时间待物价部门审定销售价格后才能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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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二: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手续或文件需要准备什么?具体找哪个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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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申请人须带齐以下材料到房产管理局房改工作室办理申请手续:(一)申请人及配偶户口本、身份证、结(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二)申请人及配偶有效的收入证明、有效的住房情况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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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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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格需由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 | 部门会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依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利润的基础上确定后向社会公布。已经建成销售的第一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为每平方米1330元,第二期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正由物价部门审核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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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四:请问政府在保障房分配方面,如何做好公平公正?下一期廉租房有多少套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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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申请廉租住房家庭,经社区调查,廉州镇政府初审、县民政局审核,再由县房产局入户调查、核准,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将在县城各社区及政府公众信息网等网络发布,接受社会监督。房屋配租采取现场抽签方式进行,由县监察局、住建局、审计局、民政局、发改局等部门以及廉州镇政府、县城各社区负责人和申请家庭代表全程监督,县公证处现场公证,新闻媒体全程录像监管,确保廉租住房分配阳光操作。我县廉租住房四期廉昌小区有708套廉租房,计划今年年底竣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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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五:外地户口的可以申请什么样的保障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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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按规定,外地户口的,除了廉租住房以外,可以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和公租房,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外地人,必须在县城居住3年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1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符合县政府划定的标准(2012年为低于16000元)。申请公租房的,必须在县城居住满3年以上的,在县城范围内无私房且没有租住其他保障性住房,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250元,家庭成员之一已与用人单位累计签合同3年以上,缴纳社会养老金2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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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六:买一套二手房需要到房产局办理什么手续,大概要多少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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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购买二手房办理权属转移需要提交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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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方婚姻证明;(二)双方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四)国有土地使用证;(五)测绘报告;(六)评估报告;(七)白蚁防治凭证;(八)地税局房地产核税证明;(九)土地出让金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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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局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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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手续费5元/㎡;(二)登记费80元/宗;(三)测绘费1元/㎡;(四)白蚁防治费2.4元/㎡;(五)地税局税率:10%;(六)土地出让金: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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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七:想知道第三期廉租房最快什么时候能交房,因为孩子要开学了,要知道孩子在哪里就近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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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第三期廉租房已在3月7日通过抽签完成住房分配,由于配套设施还没有完善,暂时不能入住。目前,小区水电设施安装、道路建设、绿化等配套设施工程正在抓紧施工,工程进度接近完工,预计9月底可以入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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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八: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廉租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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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750元(含),家庭财产指标人均月额度低于县人民政府公布低收入标准的6倍(即4500元)以下;(二)申请家庭成员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或无自有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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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家庭成员具有本县县城居民常住户口满一年以上且在本县县城实际居住生活;(四)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但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廉租住房政策或者已作为其他家庭成员参与廉租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五)申请家庭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行为或者违法计划生育行为但已经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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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九:房产证如何办理?要什么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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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需要提交的材料:(一)国有土地使用证或用地证明;(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四)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五)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六)工程竣工验收单;(七)定点图或规划图;(八)建筑税完税证;(九)身份证明;(十)结婚证;(十一)白蚁防治凭证;(十二)测绘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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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十:廉租房月租多少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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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廉租房每户家庭收取的租金略有不同,目前我们参照北海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如下:人均保障面积标准是13平方米(建筑面积),在保障面积内的,属低保家庭,按每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收取租金0.75元;其他家庭,按每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收取租金1.88元。超出保障面积标准的,超出面积的租金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75元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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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十一:弟弟户口在廉北居委会,没有房子,请问可以在合浦申请廉租房吗?还有什么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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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廉北居委会有许多个村庄小组,拥有县城居民户口的,可以申请廉租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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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条件的:(一)申请家庭成员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或无住房的。(二)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750元(含),家庭财产指标人均月额度低于政府公布低收入标准的6倍(即4500元)以下的家庭。(三)申请家庭成员具有本县县城居民常住户口满一年以上且在本县县城实际居住生活。(四)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但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廉租住房政策或者已作为其他家庭成员参与廉租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五)申请家庭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行为或者违反计划生育行为已经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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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十二:屋契怎么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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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需要提交的材料:(一)国有土地使用证或用地证明;(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四)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五)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六)工程竣工验收单;(七)定点图或规划图;(八)建筑税完税证;(九)身份证明;(十)结婚证;(十一)白蚁防治凭证;(十二)测绘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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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十三:为什么我们合浦买房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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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业主购买商品房后,由房地产开发投资商统一向房产管理局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分别申请办理分户《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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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十四:经济适用房有产权的么?多少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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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之后,购买人拥有该住房的全部占有权、使用权和受限制的收益、处分权。在取得完全产权之前,买受人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将所购住房出售、出租、闲置、出借、赠与、抵押(除按揭外)等。 |
经济适用住房土地属于政府划拨土地,待购房满五年,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上市手续,才能取得完全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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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十五:针对低保人士,购买经济适用房还有没有相关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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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经济适用住房是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政府提供了政策性优惠,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也是由政府负担,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低保人士不再另有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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