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延迟交房了,还忽悠业主去签什么补充合同,想把违约金给免掉,有些老实的业主就上当了 巴巴的去签了合同 2、通知去收房,入伙通知书连章都没盖却要业主按手印签收 3、业主们怀着激动的心情去收房,却发现什么只能先签收了,才能上去看房,简直逆天了;4、上去看了房,却发现水电没通、测绘面积没出来、窗户没安装,太坑爹了;5、那么多个人围着业主说话,始终不忘颠倒是非的向业主灌输什么“合同约定,逾期60天以内的不用付违约金,业主收房了,开发商就不存在违约的情形了” 。。。。。。真是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开发商做不到的。
尤其可恶的是,四栋楼的电梯还不一样,户数多的反而电梯小,这开发商到底在想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