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123网(hepu123.com) -合浦城市生活门户网站

搜索

廉租房须破解“住得进,搬不出”?

[复制链接]
小楼 发表于 2013-6-5 09: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西
        廉租房“住得进来,搬不出去”,一直是很多城市所面临的棘手问题,由于退出机制的不通畅,许多不再符合承租条件的人,依然占据着廉租房,甚至把房转租出去,显然,廉租房已俨然成为“终身制”。廉租房对低收入家庭而言,是一种流动福利,而不是一项终身福利。倘若已经不符合租住条件仍住在廉租房中,无形中削减了廉租房的社会福利,不仅使符合条件的弱势群体享受不到这块公共资源,也不利于整体社会福利的全面提升。
  实际上,国家包括不少城市,都针对廉租房制定出退出制度,甚至还制定出强制性措施。可是,由于既有制度性安排,虽不乏刚性,但缺乏人性化因子,譬如,不再符合承租条件的家庭,由于经济条件限制,退出后仍无能力购置商品房,这部分家庭如何找到一个遮风挡雨的“窝”,并没有相应的制度性安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3 显示全部楼层
小楼 发表于 2013-6-5 09: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西
      
    虽然,要扭转廉租房“住得进来,搬不出去”这种怪圈,首先,廉租房准入标准应与时俱进。不妨与市民收入、物价水平建立联动机制,即结合本地物价水平和居民平均收入,不断调整这一标准。究竟依据什么标准,相关部门要开展考察测算,并组织以“夹心层”为主要参与者的听证会,最后再颁布实施。
  其次,由地方政府组织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个人信用制度。在保障性租赁房方面,政府实时跟踪享有保障性住房家庭的收入变更情况,从而为架构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提供可靠信息保障。
  更为重要的是,政府收回廉租户的廉租房后,还应做好善后工作,倘若他们找不到合适的廉租房,可以直接申请政府的租赁补贴,以便到市场上租住合适的住房。此外,倘若是低收入群体,即便真的发现违规,也要建立惩罚期限,以及重新申请廉租房的良性救济机制,毕竟,对待这部分弱势群体,我们绝不能动用“一棍子打死”政策,可以通过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政策,奉行“治病救人”的原则,让其悔过自新,重新获得政府规定的基本住房权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忧心忡忡 发表于 2013-6-5 15: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西
便宜嘛,就是这样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gxhplrj 发表于 2013-7-9 15:58:4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西
楼主,我是阜民南社区的,听说我县已经出台相关的退出管理办法了,并且每年还要对每一个住户进行家庭成员及家庭收入的调查,对不符合的家庭要采取退出管理[s:2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