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未成年人的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购买房屋,但是父母无权随意处置未成年人房产。这里所说的“处置”既包括买卖也包括将未成年人的房产进行抵押贷款等其他形式。
  我国不动产采用的是登记原则,即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的房产属于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其监护人,监护人无权随意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目前,济南市主要采取由父母双方共同到场,以书面保证的方式声明处置房产行为是为未成年人的利益。
  因此,父母如果要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除了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以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由监护人共同代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