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看了个房子,啥房产中介就不说了,反正就看了一两次,后来订了。可怜的老爸老妈当时就这样被忽悠的,中介费一分都不少,全额支付,我跟爸说中介费是要打折的啊,老爸说人家中介就一副你买不买,不买拉倒的样子,说什么他们公司就是比较贵,是啊,老实人不会掩盖,看老人家喜欢了,就当然不会给你便宜一分了。然后你收钱了,那么就办点人事合同上写着:7月份交房,如果没迁出一个月要补给我们2千。如果7月份他们迁出 我们一个月要补他们2千。为什么啊,凭什么,我气死了。还有一条:房东户口在一年内迁出这样也写进入合同,我们家是老实人,房东可能是有难处,老人家也不懂,你他妈中介干嘛吃饭了钱是谁给你的,也不给办点人事,凭什么这样写合同的,有什么可以口头协议下,合同是这样写的吗?现在还要求马上付中介费,还不能分次给合同里面都写明了,老人家根本就没有看清楚合同,不懂人心险恶啊,你们的良心被狗吃了吗?谁家钱不是血汗钱啊,我真是气死啦!更让我气死的是,房东说我们家要是急的落户,可以先被户口挂在他们下面,有没有病啊,我们买了房子,还要你们当户主。
亲们帮忙看看,这两条无理的霸王条款,怎么办,合同已经签了,难道就这样被吃死吗?老人家啥都好说话,也没有考虑得到,想说别人也不容易,那么谁考虑我们,那些黑心人是干啥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