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记得2001年的3月14号,我前夫向我求婚的日子,当时他那山盟海誓“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爱你一生一世”我至今难忘,也是那样的谐音,也是那样的“一生一世”,今天听起来是何等的讽刺。
很多年轻的恋人都趁着2013年1月4号纷纷排队领证结婚,把整个办证处围了个水泄不通,我俩今天也去领证了,办得是离婚证,我们的办证是何等的顺畅,没人抢,没人争!
2001年,我和前夫结婚,当时我们年轻,只觉得彼此有爱就行了,我也不计较他的家境,学历,在他的山盟海誓下,感动地点了头,就去办了结婚。为了我能有个安定的住所,我家人没少为操心。当时结婚,我俩没房子,我家人觉得没有房子,就不像个家,于是决定给我们购置一套房,在2001年,当时男方家经济确实很困难,他父母只给了1万5,其余都是我父母给的,每个月的按揭也都是我在还(他常年在外,也没几个钱到家),现在他在广州打工认识个湖南妹子,觉得他们两个才是适合的一对,对方温柔体贴,又年轻美貌,他终于觉得他找到了真爱。我呢,生了孩子,在他眼里估计也是年老色衰,没什么吸引力了。
每次回家都为一些小事和我吵,我算个比较安静的人,每次他想吵,我都尽力避开他,我不想我们的争吵对孩子的心灵造成什么伤害,但是,这段时间,他向我提出了离婚,说感情破裂,没法生活了。这次铁定要离的,如果我不肯,他就把孩子带走,这辈子不让我见。我对他妥协了,作为女人,孩子就是自己的命,不,比命还重要!
我也向他提出了要求,婚可以离,孩子必须由我抚养,孩子毕竟一直是我在照顾,虽然他小,但是他愿意跟着我,毕竟对这不常见的爸爸比较陌生吧?我把离婚的日子选择在今天(1314),唯一的用意是唤起他曾今的“一生一世”的誓言,希望他回头。
他同意了我的请求,但是他也有他的要求,房子的处理必须要经过他,要求房子给他而且不出钱作为我的赔偿(按揭一直由我还的)。 |
对他的要求,我也不能改变什么,毕竟我是个弱女人,真的累了,不想再强扭什么了,我讨厌今天的“一伤一死”,他是获得自由了,而他伤得我体无完肤,我对他的心也该死了,今天我没了房子,我失去了我的青春,但我得到我的孩子,获得了新的生活。网友们,为我祝福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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