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阵刚刚经历了某地房子被强拆(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看到类似的新闻),这又看到了余杭某房地产公司破产,财产清查,尚有七百套房没有交付。
法院对此宣称:财产清算之后,所遇款项是否足够支付施工工资,尚不可知~~
那我们忍不住要问一句:如果没有房子可以给购房者,那么钱呢,又从哪里赔付给他们?
再假如,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等待,当地房价上涨了,即使前期所付款项都退给了购房者,那么再次购房需要多付的房款又该怎么办?谁来赔偿给他们?
无数的问题,等待一个答案。
那么,谁又来给这个答案呢?
此时,虽然我们不是身在其中的那些个倒霉的购房者,我们也不愿意看到各有关部门互相踢皮球、推诿扯皮的事情发生。
我们不是幸灾乐祸,我们只是怕,有一天相同的情况会发生在我们身上。
中国的购房者,没有最苦,只有更苦。
怕买不上房子,为了买到心仪的房子,半夜起床去售楼部排队等拿号;拿到了号,交了钱,怕房子不能如期交工;房子如期交了工,又紧锣密鼓装修;装修好了没多久,房子漏水了,房顶掉灰了……一系列的问题出现了,谁来维护购房者的利益呢?
想了半天,似乎没有。
现在余杭的这些购房者更苦,他们的钱也交了,房子却没影了。负责的领导说:等着开会研究一下再说。这一开会,一研究,谁知道最后结果怎么样?
唉,不想了,还是横下一条心来吧,再怎么说,国家总不能看着这七百多户的老百姓住在大马路上。事情,总有一天会解决的。
只是这一天,不要来得太久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