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买房时被开发商收过多少种费用?总之这个费那个费,就像无底洞,买房真是让人头疼!
其中,去物业领取房子钥匙的当天很多业主就会被收取一笔数目不小、无统一标准的所谓“水电开户费”!
为了制止房产商乱收该项费用,2011年12月,北海市物价局下发了《关于整治商品房价外收取水电安装开户费的通告》,《通知》要求各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存在向业主收取水电开户(开通)费的,要立即纠正,各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要对这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通知指出,商品房水电建设安装收费列入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属政府定价。水电建设安装工程发生的支出属于房屋建设安装工程费的范畴,应计入房价,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销售时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基础配套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而配套设基础施费用亦是房价构成要素,因此,房价外不得收取水电开户(开通)费。
在众多小区内,小区业主因不满物业公司的服务而打算炒掉物业的情况时有发生,但真正炒掉物业公司的却鲜有耳闻。因为很多物业管理公司其实就是房产商自己内部人员组办的公司,所以业主们很多时候都无可奈何,只能默默忍受。
2011年,得知合浦很多地房产商收取了的水电开户费纷纷退还后,笔者曾到XX物业要求退还不合理收取的“水电开户费”,但该物业某女工作人员以“在收取你们物业费时不得收取水电开户费的文件还没有下发,所以他们收取的水电开户费不在退还之列”!当时笔者没有找到相关依据,只好作罢。
其实,早在1994年,自治区在颁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品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第四条中规定的商品房基准价格应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和基础设施费,而基础设施费则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如今,八年时间过去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还不按政策要求,向业主收取水电开户费的现象仍然猖獗!因为没有了解政策,业主们依然被蒙骗!
商品房的供水供电应是开发商所必须提供的配套服务,如今却要业主买单,令人实在难以接受。希望广大购房者联合维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希望物价部门加强商品房物业收费管理,维护广大业主利益。
[ 本帖最后由 橘子红了 于 2012-4-23 11:06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