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调控的目的无外乎是促使房价的合理回归,至于回归到一个什么样的水平,恐怕是没有人能说得清楚道得明白,估计温总理此时也是骑驴看唱本——边走边瞧。根据统计显示,2012年1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环比价格下降的有48个城市,持平的有22个城市,上涨的城市为0,价格下降的城市有所减少,价格持平的城市有所增加,价格上涨完全停滞。可见目前房地产调控的目的基本达到,房价实现了止涨并缓慢回落。但单纯从数字来看,价格下降的城市却是有所减少,价格持平的城市却是在有所增加,这说明什么呢?部分地方政府有意识托市是不言而喻的,当然不容置否的是其初衷都是要保证地方经济合理增长,从而潜意识地形成了“外紧内松”的格局。我们来回顾下最近几个月各个地方政府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微调就可以看得出来,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博弈正在日益加剧,房地产调控政策也将像货币政策一样面临着微调的命运,当然仅限于地方政府层次上的微调,这是与货币政策微调存在显著不同的地方。
首先我们来看看,已成功实施微调的城市(或房地产调控政策): 1、马鞍山对自住性住房需求者与高层次人才购房给予所纳契税100%补助; 2、常州、南京、吉林、合肥等城市放宽公积金使用政策,上调可贷款额度; 3、重庆与杭州对购房者进行补贴; 4、长春与从化对购房落户适当放宽条件 5、北京、上海、天津、南昌等城市放宽普通住宅标准 6、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示,从1月22日开始,中山市住房限价已由去年的每平方米5800元上调至6590元,在这个标准之下成交的商品房均可正常进行网上备案。
其次,我们再来看看被中央勒令暂缓执行的城市(或房地产调控政策): 1、2011年10月11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现行限购政策和住房套数的基础上,允许增购一套7500元/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当日晚间,该局网站便对外表示《通知》暂缓执行。
2、2011年11月,成都市房管局宣布,将放松对购房者的资格审查,欲仅在房产证登记发放时核查购房者资格,而原本在网上签约时要对购房者进行的资格审核,将转交由开发商和房产中介执行。该举措最终也宣告流产。 3、2012年2月9日,芜湖市政府决定,对今年内在芜湖市区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的居民,在办理房产登记时,财政部门将给予所纳契税100%的补贴,实际上就是取消了契税这个税收项目。另外,财政部门还要针对不同的对象发放50—3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在这一新政见诸媒体后,芜湖市住建委领导被住建部约谈,迫于各方面的压力,芜湖市政府已于2月12日发布通知宣布,对2月9日颁发的《芜湖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暂缓执行。
从上可以看出,诸多地方政府对当前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是蠢蠢欲动的,微调房地产调控政策有成功的,也是被迫暂缓的。新闻媒体宣传的重点是一些暂缓执行的案例,其初衷与用意是不言而喻的。对于一些成功实施微调的城市轻描淡写,我们也是可以理解的。但这并不影响我们对2012年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判断。2012年房地产调控的主基调并不会发生根本性变化,地方政府对房地产调控政策进行微调估计是在所难免,就如同货币政策一样。我国的货币政策受外围国家仍实施宽松货币政策影响,不得以2012年我国的货币也将实施定向宽松,货币政府实施微调是不得以而为之。同样,在当前房价拐点基本确立后,为了确保房价不硬着陆,房地产调控政策实施微调也是无可厚非的。但有一点是可以明确的,针对国八条中的条款进行微调基本是被中央否决了,足以看出中央坚持房地方调控政策不动摇的决心。而对于非国八条所约束的条款,地方政府进行微调实施了选择性通过。
所以,随着房地产调控政策逐渐深入,各地的成交量一直处于地量成交,土地市场也是十分萧条,可谓是秋风瑟瑟,对于当前绝大多数依赖于土地财政的地方政府来说,房地产调控对地方经济带来的影响之大似乎是难以承受的。因此,2012年地方政府与中央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博弈将日益加剧,各地方政府对房地产调控政策实施微调的意愿在逐渐膨胀。
而对房价的走势,本人以为不论地方政府如何对房地产调控政策进行微调,房价回归的方向是不会改变的,中央也绝不会允许其方向发生本质性变化。只是,随着地方政府与中央对房地产调控政策博弈日益加剧,房价回归的路程将会走得更加漫长。 ──名不符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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