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北海的老伯出了一趟远门,回家才知道住了几十年的房屋竟然已被变卖,居无定所,有家不能回,该老伯说,是儿子不经他同意私自就卖了属于一家人共同财产的房屋,为此,老人走上了一条索回自己一生心血的长路。
这位老伯名叫周毓青,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开始,老人就在市高德镇安了家。
周毓青:这个房子从一开始是我一砖一瓦做上去的,当时伍世兰还不在家,但是我们生了两个小孩了,一个家庭存在是一个家庭,然后做好这个房子以后我从来没有讲她没有份,也不是说我有份,因为她有子女。
正如老伯所说,他与妻子伍世兰虽然没有领取结婚证,但双方在一起生育了两个孩子,也算是一个家了,于是,那栋位于海城区高德街道办事处新街南一巷75号的房屋一直是大伙一起居住着。1997年3月颁发的房产所有权证上标明了房屋所有人是伍世兰,后来,老伯的妻子伍世兰离开了家,老伯以妻子患神经病无故离家不归为由向有关部门申请了房屋产权所有人的变更。在老伯查出的档案中,有一份1997年9月9日的“北海市私有房屋产权申请登记表”,表上说明了同意周毓青的申请,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夫妻、子女,但是,我们却没有看到相关的房屋产权变更后的证书。而老人手上留着一份妻子伍世兰的声明,声明上写着因丈夫周毓青存在家庭暴力与有外遇等原因,自己不堪忍受,愿意申请离婚,同时自己名下的位于海城区高德街道办事处新街南一巷75号的房屋一切产权与丈夫无关,并交由自己的儿子周忠明所有。
周毓青:他在那里订了买卖合同,这个买卖合同按照我来看因为这个产权不是他的,这个合同是没有标的合同,这个合同应该是非法的合同。为什么他能卖呢,这个东西就是由于土地分歧,那个土地资源分歧就是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把我的房子把我的房产给分出去。
2009年7月,老伯去了一趟广州,回来以后就被告知房子不再是他的,而他坚持认为这个房子的买卖是不合法的,于是,想家的他几次想回去,但都没有成功。
周毓青:我回来还是回到那里住,一向我都在家在二楼住,后来他说他买了,我说你怎么买了,你跟谁买了,他说我跟你儿子买了,他说我给你在这住几天,然后就撵你出去,我在二楼,他有差不多二十多个人上去把我拉出房间,拉出去把所有的家产东西全部扔出外面,全都没有了。
在老伯提供的相关证件中,我们看到那片土地确实已由相关部门审核确定为第三者所有,老泊对此很不服气。
为此,老伯几年来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希望要回自己的房子,而北海市国土资源局海城区分局也就老伯反映的情况于今年8月23日给出了处理意见。老伯说,他会根据处理意见上的建议继续走下去,直到回到自己的家。
周毓青:这个上诉是肯定的了,这个是绝对的,我会按照他所讲的一一二二去走。我是一个光棍到这里来的,我就是一点一滴用手做起来的,这是我的血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