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
也没有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
两车相遇
应该谁让谁?
近日,合浦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接到报警称,在合浦县廉州镇马江至上包家道路与大江至下包家道路十字交叉路口处,一辆电动车与一辆小货车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受伤。
接警后,合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迅速赶赴交通事现场。民警到现场后,对事故现场进行仔细勘查,调取视频监控并对事故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还原了事故发生的经过。
当天14时14分许,黄某某(男,53岁)驾驶桂EE1***号轻型栏板货车,在经过事发路口时未注意观察路况减速慢行,与此同时,恰逢在其左侧行驶通过路口由陈某(男,67岁)驾驶搭载着陈某某(男,14岁)的合浦E8***号二轮电动自行车通过路口,由于避让不及,两车发生碰撞,造成陈某、陈某某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经调查,轻型栏板货车驾驶员黄某某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行经未设交通信号的十字路口时未充分观察路口情况减速慢行是造成事故的一方面原因。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陈某驾驶非机动车上路行驶,行经未设交通信号的十字路口时未充分观察路口情况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是造成事故的另一方面原因。交管部门认定:当事人黄某某、陈某分别负事故同等责任,当事人陈某某不负事故责任。
北海公安交管提示:
无灯控路口通行,请牢记以下原则。
1、让右原则: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2、转弯让直行:右转或左转的车辆需让直行的车辆优先通行。
3、右转让左转:相对方向行驶时,右转弯的车辆需让左转的车辆优先通行。
此外,夜间通过无信号灯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无论是机动车、非机动车还是行人,通过无灯控十字交叉路口时,都应减速慢行,注意观察路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再通过。
来源:北海交警微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