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xhp4810
发表于 2018-6-6 09:19:20
如果证实是假身份证,那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转让合同无效,另外再告国土局违法违规,最后要求赔付精神损失费
按键伤人。。
发表于 2018-6-6 10:10:16
gxhp4810 发表于 2018-6-6 09:19
如果证实是假身份证,那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转让合同无效,另外再告国土局违法违规,最后要求赔付精神 ...
这才是正确的操作,第二波操作如果成功,那国土局就得有一批人以后端玻璃饭碗。
漫无边际
发表于 2018-6-6 17:02:39
楼主是不是对倾家荡产 这4个字有什么误解?
apl5400
发表于 2018-6-6 19:38:39
要脸不,今天被打脸了吧!哈哈哈!还有你姐犯法了知道不!又想要土地还不想你姐坐牢?那有这么容易的事,你自己还同意了你姐假冒你证件转手卖你房的事!受害的还是沈呀
3433443827
发表于 2018-6-6 20:45:47
本人易连远,感谢合浦县国土资源局这么正式回复,也感谢广大网友对本事件的关心。
本人文化不高,但在这件事中,本人被侵害了。买了屋地,好不容易过了户,正准备报建,突然发现屋地被别人卖掉了。将心比心,你们可以感受到我受了多大的伤害。这件是上,合浦县国土资源局存在重大过错:让人用一张假身份证,冒我名签字盖手印,完成了土地变更手续。
我的要求很简单:关于合国用第1566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转让过程存在明显的违法行为,我在此只要求合浦县国土资源局处理好"用假身份证,冒名签字盖手印"变更了我的土地使用证问题,恢复到变更前状态,把的原合国用第1566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归还我。
本人老百姓一个,不懂得“谁主张、谁举证”,但我知道用来办土地交易的“易连远”身份证不是我易连远本人的身份证,签字盖手印也不是我本人的。
谁过错谁负责任,谁犯法谁罪有应得。
我一定要拿回属于我的土地使用证,廉州有句老话,告到中央,我也要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