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管理的这样做法合理吗?
根据合价字 18号文件,某华小区要退所有业主2008年1月1日以后所购商品房的水电费开户费,按文件精神,退款应该是以现金方式来退还业主的!但是某华小区不给退现金的,而要业主预交明年的物业管理费,还要交140元的税金,82元的垃圾费,为什么交钱时没有税金退款时就要交税?那存我4年的利息怎么不付给业主,垃圾费为啥不包括在物业管理费里吗?其余的余款充入水电费里,我不认同这种做法,这是一种非法强交的行为。请大家评评理,退款还要交税金,还要交垃圾费,预交明年的物业管理费。业主交了管理费,而物业管理给予的是收据,而不是发票,这根本就不存在税金的问题,请大家来评评理。 非常不合理。某小区就象老子,业主就是儿子。老子不退你是应该,退你是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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