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的有关规定,中共北海市委员会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研究通过部分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任免事项,具体如下:
黄梓龙同志任中共北海市委统战部总支部委员会委员、专职副书记;
免去黄凡崇同志的中共北海市委统战部总支部委员会专职副书记、委员职务;
张以华同志任中共北海市委员会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和中共北海市委员会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
免去许荣远同志的中共北海市委员会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副书记、委员和中共北海市委员会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支部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黄勇同志任中共北海市委党校机关委员会委员、专职副书记;
李丹同志任中共北海海事法院机关委员会委员、专职副书记;
免去胡命乔同志的中共北海海事法院机关委员会专职副书记、委员职务;
吴海燕同志任中共北海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
免去窦兴明同志的中共北海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支部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彭小燕同志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第二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
免去邓琰同志的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第二支部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程智宏同志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
免去利永聪同志的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支部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韦群武同志的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支部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来源:北海机关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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