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陈雄根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北政干〔2023〕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陈雄根同志任北海职业学院院长(正处长级),免去其北海市人民政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蓝伟同志的北海职业学院院长职务;
 
 严廷宇同志任北海市人民政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北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于坤同志任北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北海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浩同志任北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舒英杰同志任北海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比照正处长级管理,试用期一年);
 
 李莉同志(女)任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庆媛同志(女)任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若谷同志任北海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副主任(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欢同志任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副处长级,试用期一年);
 
 陈鑫同志任龙港新区北海铁山东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建涛同志任北海市乡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比照副处长级管理,试用期一年)。
 
 
  2023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北海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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