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合浦县“珠乡文化领域优秀人才” “珠乡名家”遴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共合浦县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合浦县“珠乡英才”计划系列遴选实施细则的通知》(合人才发〔2018〕1 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加强我县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合浦文化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合浦县“珠乡文化领域优秀人才”、“珠乡名家”遴选工作,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请于2020年10月23日前将申请表发送至邮箱: wentiju2007@126.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合浦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文化广电股,联系电话:0779-7211239。 特此通知。
合浦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020年9月25日
合浦县“珠乡文化领域优秀人才”遴选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加强我县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合浦文化发展,根据《合浦县关于实施“珠乡英才”计划的意见(试行)》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珠乡文化领域优秀人才”,是指在珠乡文艺创作、表演、研究、保护和珠乡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以及体育赛事等方面取得较突出成绩,是某一艺术门类的拔尖人才,或是国家保护、具有浓郁地域特色文艺种类的骨干人才,或是从事民间文艺工作的拔尖人才。 第三条 “珠乡文化领域优秀人才”遴选实施细则由合浦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 遴选范围和条件 第四条 遴选范围 在合浦县从事文艺创作、表演、研究、保护、传承珠乡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体育比赛运动员。每年遴选 5 名左右。 第五条 遴选条件 年龄一般在 18 岁以上,并具备以下条件: (1)个人思想端正,积极向上,信誉好,作风端正,责任感强,热爱国家文化建设; (2)近三年来曾获得专业比赛省级类项以上的荣誉; (3)在社会上能得到一定认可且在全区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作品; (4)在专业领域能够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5)支持珠乡文化建设,弘扬珠乡正能量; 在同等条件下,具有职称及相关专业学历(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可优先进行遴选。 第三章 申报遴选 第六条 申报时间 “珠乡文化领域优秀人才”申报全年受理,每年评选一次。申报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各文化等相关部门可推荐申报。 第七条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能真实反映本人基本情况,以及能反映创业创新等方面情况的材料,内容包括: 2.证明材料:申报人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证件和其他专业(学术)水平及相关业绩证明。 第八条 申报程序 申报人将申请书打印及其他证明材料分别装订成册,交合浦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初审。 第九条 审查评审 审查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合浦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组织实施。 1.由合浦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 2.专家评审,由合浦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择优评选出 5 名左右优秀人才建议名单。 3.建议名单经合浦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并向社会进行为期 7 天的公示。公示有异议的,由合浦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章 奖励标准 经遴选认定后编入“珠乡文化领域优秀人才”名录,并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一次性给予每人 1 万元的资助。以上经费从县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本遴选实施细则由合浦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解释。
合浦县“珠乡名家”遴选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加强我县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合浦文化发展,根据《合浦县关于实施“珠乡英才”计划的意见(试行)》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珠乡名家”,是指在县外创业创新、具有一定影响力或做出突出贡献的合浦籍名企业家、名艺术家、名专家(教授)、名运动员。 第三条 “珠乡名家”遴选实施细则由合浦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具体组织实施,每年遴选 8 名左右, 经遴选认定后编入“珠乡名家”名录,并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设立“珠乡讲坛”,入选者可定期在讲坛或县内的主流新闻媒体平台上交流经验体会,弘扬合浦正能量。 第二章 遴选范围和条件 第四条 遴选范围 在合浦县外就业工作的合浦籍名企业家、名艺术家、名专家(教授)、名运动员。 第五条 遴选条件 名企业家:受到自治区级表彰以上,具有开拓创新意识,能有效组织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做到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包括:工业企业家和商贸服务业企业家。 名艺术家:在区内外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个人形象,有高尚的品德和丰富的社会实践经验,有为艺术献身的精神和敏锐的感受,以及丰富的情感和生动的想象能力;具有卓越的创造能力、鲜明的创作个性和创新意识;具有专门的艺术技能,熟悉并掌握某一具体艺术种类的艺术语言和专业技巧。包括:写作、绘画、摄影、表演、雕塑、音乐、书法及舞蹈等艺术领域的人员。 名专家(教授):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受聘副教授职务 5 年以上,具有本专业广博、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和相关专业领域发展趋势;具有一定学识水平,能在相关领域表达思想、提出见解、引领社会文化潮流,是国家级学术团体会员、知名学术作品著作人。包括:思想家、哲学家、法学家、文学家、史学家以及教育、医疗、科研、高等院校等方面的专家。 名运动员:代表国家参加国际性比赛项目,或在全国性体育竞赛中取得前十名成绩,或在自治区级以上综合性运动会中取得三次以上冠军成绩;从事专项体育指导员职业十年以上,从事的体育项目在全县范围内普及面广、有较大影响力,是某个体育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在全民健身活动中处于领军人物的地位(至少要有一次自治区级以上奖励)。包括:教练员、运动员和裁判员等。 同等条件下,对合浦建设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人员优先推荐遴选。 第三章 申报遴选 第六条 申报时间 “珠乡名家”申报全年受理,每年评选一次。申报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各相关部门可推荐申报。 第七条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能真实反映本人基本情况,以及能反映创业创新等方面情况的材料,内容包括: 2.证明材料:申报人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证件和其他专业(学术)水平及相关业绩证明。 第八条 申报程序 申报人将申请书打印及其他证明材料分别装订成册,交合浦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统一收集。 第九条 审查评审 审查评审工作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合浦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条 遴选程序 名企业家遴选程序: 1.合浦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商合浦县委统战部负责组织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申报材料核实以及初选工作,并择优提出 2 名左右遴选建议名单,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建议名单经合浦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并向社会进行为期 7 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之后,发文公布名单并编入“珠乡名家”名录,并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设立“珠乡讲坛”,入选者可定期在讲坛或县内的主流新闻媒体平台上交流经验体会,弘扬珠乡正能量。公示有异议的,由合浦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名艺术家遴选程序: 1.合浦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及县文联商合浦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申报材料核实以及初选工作,并择优提出 2 名左右遴选建议名单,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建议名单经合浦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并向社会进行为期 7 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之后,发文公布名单并编入“珠乡名家”名录,并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设立“珠乡讲坛”,入选者可定期在讲坛或县内的主流新闻媒体平台上交流经验体会,弘扬珠乡正能量。公示有异议的,由合浦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名专家(教授)遴选程序: 1.合浦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商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申报材料核实以及初选工作,并择优提出 2 名左右遴选建议名单,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建议名单经合浦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并向社会进行为期 7 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之后,发文公布名单并编入“珠乡名家”名录,并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设立“珠乡讲坛”,入选者可定期在讲坛或县内的主流新闻媒体平台上交流经验体会,弘扬珠乡正能量。公示有异议的,由合浦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名运动员遴选程序: 1.由合浦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组织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申报材料核实以及初选工作,并择优评选出 2 名左右遴选建议名单,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建议名单经合浦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并向社会进行为期 7 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之后,发文公布名单并编入“珠乡名家”名录,并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设立“珠乡讲坛”,入选者可定期在讲坛或县内的主流新闻媒体平台上交流经验体会,弘扬珠乡正能量。公示有异议的,由合浦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本实施细则由合浦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