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上午,合浦县人民法院公馆法庭将巡回审判车开到合浦县公馆镇曲樟乡樟木村,公开审理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同时以案说法,增强当地群众的法治意识。
2002年,樟木村的吴某未经家人同意,将家庭承包的1亩责任田转让给陈某耕种,双方签订了转让协议。2012年,吴某去世。后来,政府对农民的土地进行确权登记,吴某家人与陈某都想把这1亩责任田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双方由此发生争议。吴某的妻子及儿女认为,这1亩责任田属于家庭集体所有,由家庭承包经营,吴某瞒着他们把这1亩责任田转让给陈某是违法的,吴某与陈某之间签订的转让协议无效,要求陈某返还土地。陈某拒绝返还。双方协商不下,吴某的亲属通过诉讼维权。
公馆法庭受理后,主办法官为进一步查清案情,明确双方争议的土地,决定到现场调查后开庭审理。今年7月25日,公馆法庭将巡回审判车开至樟木村。主办法官在村干部的带领下,来到双方争议的责任田,大家脱下鞋袜,卷起裤脚,步入灌满水的田地里勘验测量,并绘制了草图。勘验完成后,法官顾不上清洗身上的污泥,匆匆赶回巡回审判车做开庭前的准备工作。法院干警向旁听庭审的村民发放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的宣传资料。
庭审中,法官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开展了细致的法庭调查。经过1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庭宣布择日宣判。庭审后,主办法官以案说法,向参加庭审的群众讲解与本案相关的法律法规,解答大家提出的法律疑问,增强大家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来源:平安广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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