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易某远,但上图身份证并不是本人身份证。 上图身份证是本人委托律师从合浦县国土资源局合国用[2008]第15665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转让档案里复印出来的,是一份假身份证,因为合浦县国土资源局审查不严,让人用这张假身份证,冒名将我的屋地转让了,害我倾家荡产。 我宅基地是合国用[2008]第15665国有土地使用证,坐落廉州镇冲口居委会何屋坡四队就业用地19号。2009年7月10日被人用上图假身份证冒名转让给一个叫“沈某媛”的人。合浦县国土资源局审查不严,居然完成转户手续,变更了土地使用证,导致我失去了宅基地。 我不断抗争,也上告到法院,可是变更了的土地使用证再也变不回来了。这一切都是合浦县国土资源局审查不严造成的后果,害我倾家荡产。 我该怎么办? 我痛不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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