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名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蓝湾国际城项目组):
合浦县南珠物业有限公司:
非常感谢你们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时间来为我们蓝湾二期的业主再次进行了一次友好的协商,在此,我们这批业主表示十分感谢!
客套过了,还是先说重点,相信这么长时间以来你们也关注了我们这批业主对你们开发商和物业的种种不满。有一点大家都应该清楚:我们业主不是敌视你们,把你们当成侵略者般对待。我们在这里买了房,怀着美好的心情是想在这安居乐业,生根落叶的,我们在这里买的是一个个家,一个个温馨的家。
但是,你们先前的做法确实让我们感到了无可奈何,先是因为开发商的证件未办下来就要给我们收房(在此也表示感谢,有部分业主可能确实想先住进去了,你们为他们着想了),接着,物业问题一直得不到妥善处理,停车位和公共水电以及来访车辆的停放收费,我们大部分业主还是表示这里面有不合理的地方,好了,这次,你们双方进了友好协议,把小车停车位降到和一期的标准,这点能让业主接受了,(大概你们也综合蓝湾一期的目前物业收费的支出收入情况,因为目前入住率很低,情况不容乐观)。可是,为什么要把这些收费明细列得这么让人看得眼花缭乱呢?
1. 摩托车和电动车的停车位改成了占位及服务费及有偿托管费,还有充电费是否你们又忘了加了。——比原先合同的高
2. 公共水电,还是按30元每月收取,你们解释得很清楚,但我们还是不理解为什么要收这么高的公共水电费,这个还要有待物价部门审核的吗?或者,把公共绿化设施的10元每月维护费加进去比较妥善?因为,这个浇花,也是要用水的嘛。
3. 来访车辆停放收费,感谢开发商为我们争取了一下,改为四小时后开始计费,这说的是小车吗?也没能详细地列出来。
……其他的什么费用,另计。
还有,对于交了一年物业费才给房钥匙的做法令我们十分反感!也请们你再次商量斟酌,按照正常的收房程序来交房!我们是从开发商那里买来的房子,为什么一定要在物业处领钥匙?这是哪门子条款?对,这就是你们业界的霸王条款,也许我们会被迫接受,但也请你们的物业服务人员态度缓和些,耐心些,别把我们当成要饭的打发!偏激了,本想语气平和地和你们沟通,希望能把问题尽快地解决好的,因为,我们的家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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