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参保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桂人社发[201921号)的规定,自2019年5月1日起,按全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城镇私营单位加权计算的金口径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4925.1元。
作为核定2019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其中缴费基数上限为14775.3元,下限为2955.1元。为切实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利益,我局决定将缴费基数申报时间延期至2019年7月31号。
请尚未申报的单位抓紧时间申报,务必确保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今年已申报但需要调整基数的人员可由单位重新申报(含2019年新增人员),申报流程按首次申报办理!
合浦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2019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