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号晚上12点10分左右,某昌小区一男住户与老婆回到小区发现自家的车位被占,顿时怒火中烧。两夫妻找到了昨晚值班的保安,反映自己的车位几乎天天被人占。每天自己回到小区都不能够停放车辆,多次反映给物业这个现象,指责物业不作为。 男子疑似喝了一小酒,越来越难控制住自己的情绪越说越恼怒,指责物业收钱不做事,自己交了钱享受不到该有的权利。声音越来越大声,男子最恼火的时候,还把占他车位的车连踹了几次,在小区大骂很难听的话,也在小区几次大喊车主下来。争吵的时候已经是12点左右了,小区有很多今天要上课的小朋友。这样严重的打扰到小朋友和上班族的睡眠,严重扰民。
原本是自己理亏的事,由于男子昨晚这样一做。楼主觉得他有理也变成了无理,还可能要面对赔偿他人车辆的问题。男子也存在扰民的行为,楼主上网查询了一下,根据国家规定只要超过晚上22点或至次日早6点的在生活区影响到他人就算是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噪音污染也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小区住户是完全可以报警,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违法人员的治安行政责任。 原本是有理的立场,由于男子冲动下变成无理。遇到事件的时候冲动是最为容易办坏事,所以我们的懂得控制自己的情绪,呵呵平平的把事情结局。 (视频照片楼主就不放了,就是反映一个扰民事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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