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4日,合浦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在云南警方的大力协助配合下,在云南省砚山县将涉嫌危险驾驶罪并逃逸的罗某良抓获归案。
经查, 2012年4月25日22时55分,罗某良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醉酒后驾驶粤J7xxxK号二轮摩托车由合浦县城往南宁市方向行驶,至国道325线646KM+950M处与合浦交管大队执勤民警驾驶的桂E9113警皮卡车追尾碰撞,造成罗某良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后经抽检罗某良血液乙醇含量为194.3mg/100ml,达到醉驾驶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同年6月14日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2013年7月16日罗某良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罗某良外逃。
办案民警结合日常工作,全面收集网逃信息,考虑到罗某良是云南省人,办案民警切实加强与云南警方的协调配合,一方面向云南警方取得联系,将犯罪嫌疑人罗某良的详细资料和涉嫌犯罪案情通报云南警方,另一方面加大网上追逃工作力度。2013年11月28日,云南警方经工作在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江那镇将在逃人员罗某良抓获并联系合浦交管大队民警。12月4日,交管大队民警驱车千里前往云南砚山县江那镇与云南警方办理移交,顺利将在逃人员罗某良带回合浦。经审讯,罗某良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至此,“2012.4. 25”交通事故逃逸案成功侦破。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