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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海市海城区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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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123招聘客服 发表于 昨天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西
因工作需要,北海市海城区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招聘办公室辅助人员1 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45岁以下;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掌握计算机及办公软件操作技能,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协调沟通能力(有相关环保工作 经验及能熟练驾驶机动车者优先考虑);
3.能够稳定从事本单位的岗位工作。

二、工资待遇
参照海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执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基本工资为转正后工资的80%;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按国家要求购买五险一金,并享受国家规定节假日。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自本招聘告示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0日止。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带报名登记表、个人自荐书(简历)、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一张)以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北海市海城生态环境局(地址: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北海市长青北路15号)报名。
2.网上报名:按要求将报名登记表、个人自荐书(简历)、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以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等相关材料发送至如下邮箱:hbhc3030191@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报名日期以材料送达或电子邮件发送日为准,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3.考核方式: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后,须经过面试考核及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聘用
1.签订相关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2.聘用人员在岗使用期间若有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有关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聘用单位有权终止合同,予以辞退。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续聘。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海城区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联系人:叶贵春,联系电话:0779-3050523


附件:海城区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海城区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19.63 KB, 下载次数: 25)

中共北海市海城区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
和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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