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17时11分许,执勤交警在兴宾区小平阳镇木平村路段开展勤务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桂BA***6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轨迹平稳,但车身明显下沉,存在超载嫌疑。执勤交警立即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依法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接受检查。
面对交警的检查,驾驶人表现得十分镇定,信誓旦旦地表示“证件都齐全”,随后递上了一本“A2D”类机动车驾驶证。然而,执勤交警在现场核对时发现,驾驶证上的照片与驾驶人体貌特征存在明显差异,且在交流过程中,驾驶人眼神躲闪、言语逐渐含糊,神色愈发慌乱。
凭借丰富的执勤经验,执勤交警判断其中必有蹊跷,随即带其到处置区做进一步核查。经查,驾驶人真实身份为覃某凯,而非驾驶证上的“覃某腾”,且出示的驾驶证早在2024年已超过有效期,属无效证件。更令人震惊的是,覃某凯本人仅持有 “C1”类机动车驾驶证,根本不具备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的资格。且该车核载48805KG,实76305KG,超载率高达56.3%,属于超载违法行为。
据覃某凯交代,其本人只持有“C1”类机动车驾驶证,所出示的“A2D”类机动车驾驶证为其哥哥覃某腾遗留在家的,并不知道该证已超过有效期,当天因找不到驾驶人开车,恰好在家看到其哥哥覃某腾的驾驶证,便抱着侥幸心理拿着该驾驶证驾驶超载货车上路,试图遇交警部门检查时,用覃某腾的驾驶证蒙混过关,没想到还是被执勤交警识破了。
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覃某凯实施驾驶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未达百分之六十的两项违法行为,处以罚款的处罚,并记分。
在此,交警郑重提醒广大驾驶人:
1.准驾不符最大的危害就是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害道路安全。因为开车是个“技术活”,需要驾驶人有正规的驾驶技术和资质,而准驾不符的驾驶人显然不符合这个要求。
2.超载是“马路杀手”,会严重破坏车辆制动、转向系统,降低车辆安全性能,极易引发侧翻、追尾等交通事故,务必严格遵守载重规定,拒绝超载运输。
来源:南国今报、广西吃喝玩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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