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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 合浦曲樟某伐木业主未经村民同意,擅自在集体山林开辟道路,与村民矛盾一度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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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炒黑木耳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韩国

近日,曲樟乡社会治理办公室联合乡司法所、璋嘉村委干部,成功调解一起因业主擅自开路引发的矛盾纠纷。经过多方协调,涉事业主承诺恢复山林原貌并承担三年内水土流失治理责任,村民也同意业主在完成生态修复承诺的前提下进行林木采伐。这一结果既保障了村民的生态环境权益,也为伐木业主合法经营提供了可行方案,实现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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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擅自开路引纠纷  村民忧心山洪隐患

据了解,某伐木业主为方便运输林木,未经村民同意,擅自在璋嘉村集体山林开辟道路。由于该区域属山洪易发区,村民担心开路会破坏植被,加剧水土流失,甚至诱发山体滑坡、泥石流,影响下游农田的生产。部分村民情绪激动,要求业主立即停工并恢复原状,矛盾一度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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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情理”双管齐下 调解组促成生态补偿方案

曲樟乡社会治理办获悉后,第一时间联合司法所、村委干部成立调解专班,实地勘察道路开挖情况,经调查确认,该道路若未采取防护措施,确实可能加剧汛期山洪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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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坚持“既要保护青山绿水,也要兼顾伐木业主的合理诉求”的原则,多次组织双方座谈。调解组向伐木业主阐明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明确指出擅自在山林中开挖道路对于水土保持存在的隐患,及未经审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后果;同时向村民解释林木采伐的合法程序,引导双方寻求平衡点。

经过三轮协商,最终达成协议:业主立即停止未经许可的施工,对已破坏区域进行植被恢复;林木采伐完成后,业主需在三年内负责该区域的水土流失治理,并在第三方见证下交纳押金,接受政府和村委的监督;村民同意业主在履行生态修复承诺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开展采伐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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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落地见效 构建乡村治理新样板

“这次调解不仅解决了矛盾,还建立了长效监督机制。”璋嘉村党支部书记陈功表示,村委将指导村民代表组织成立生态监督小组,定期检查修复进度。乡司法所所长黄慧指出,此次调解通过“法治宣传+利益平衡”的方式,为同类涉林纠纷提供了参考。

乡社会治理办主任刘树斌强调,该案例是乡党委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未来将持续完善“综治牵头、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纠纷化解机制,守牢生态红线,护航乡村振兴。

来源:山水客家 魅力曲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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