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像锦绣豪庭一样的一些小区强迫消费,只允许安装电信宽带,不给联通、移动进驻。没给业主选择的机会,变相剥夺业主们的自主选择购买权。
同时希望大家记得一点:物业公司,仅仅是物业公司。而非物业管理公司。所谓的物业公司只是开发商和他们谈的业务合作,去服务众业主的。物业公司没有管理职权,只有服务权。业主们缴纳的是物业服务费用。希望大家明白一个定义:物业公司只是服务团体,不是管理单位!!!
一旦物业公司出现违规收取相关费用、行使非职责范围的权力,有损各业主切身利益之后,经过沟通无果的话,所有业主可以组织业主会议,统一消其物业服务资格,有权更换其他物业公司。
广大业主交的是服务费,而不是交管理费。出钱请物业公司服务我们,不是管理我们!
法治的社会,哪怕是县老爷的住处出现了这样的事情,也只有他自己去组织人员维权。
兄弟姐妹们!如果您的利益受损,请维权!
建议蓝湾二期业主们团结起来,向不合理的物业作斗争
南珠物业公司乱收费,蓝湾国际开发商不理会,收房那天,物业强制收取一年的物业费:步梯房的收取物业费0.48元/平米/月、垃圾费7元/月、公共维修基金0.1元/平米/月、公共水电费30元/月、装修垃圾清运费3元/平米一次收取。交完钱物业开具的全部是收据,物业说没有发票哦,不了了之,才给你钥匙,完事。再一看那物业合同条例:关于停车收费这一块的,小车停车费月租120元,电动车30元,摩 托车20元,自行车10元,车辆进入小区都收取临时停放和过夜停放停车费.貌似别的小区没见收取这么高的小车停车月租费,难道蓝湾小区二期是豪宅?不见得,绿化达不到30%,有些原本是绿化的地方改成了平地,还要利用这平地收取业主的停车费,本来业主就少了绿化,物业却把这些平地当作赚钱方式,中饱私囊?这太过份了,没有公正,我们业主买来家园,南珠物业公司却趁机来变相捞钱,而且是变本生钱,真是高啊!!!
根据物业法条例,收取物业各种费用最高可以预收三个月,超过三个月就是违法,但这南珠物业只顾收钱,才不管你什么法,这样的无良物业,在合浦听说称王称霸,还在金泰城起了纠纷还打了业主,这何等物业这么牛X?无法无天了?肯请相关政府部门调查此物业公司的不良举动和不良收费,还我们百姓一个安宁的家园,我们百姓花的血汗钱买房子是自已的家园,不是给这些无良物业公司拿来赚钱欺压百姓的工具,大家顶起
由上面可见,公共水电费30元每月是天价(每户每月8元比较合理),小车停车月租120元
,电动车30元,摩托车20元,自行车10元是高价!是打劫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