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亲朋好友之间的饭局增多推杯换盏,把酒言欢但请记住酒后千万不能驾车酒驾“零容忍”绝对不只是说说春节期间,合浦交警酒、醉驾夜查行动不“打烊”
春节期间,返乡务工人员与日俱增, 亲朋好友聚会频次增加, 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也进入 易发期、高峰期, 为有效控制春节期间 部分驾驶员抱着“钻空子” 侥幸心理而酒后驾驶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维护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平稳, 春节期间,合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坚持每天有检查, 每天有行动,持续开展酒驾醉驾夜查统一行动, 对酒后驾驶行为“零容忍、全覆盖、严执法”!
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同步查纠“一盔一带”等违法行为, 加大劝导电动车、摩托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行为的力度,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近期又有哪些司机因为酒后驾驶上“榜”
↓↓↓案例1 2023年1月22日22时30分许, 林某驾驶号牌为桂E557K8的普通二轮摩托车 行驶至常乐镇路段处时, 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和驾驶证载明的 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违法行为被公安交警现场查处。 经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检测结果为76mg/100ml, 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驾驶证扣19分和罚款1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2
2023年1月22日18时59分许, 莫某驾驶号牌为桂E59B23的 普通两轮摩托车行驶至 廉州至红锦10公里800米路段处时, 因实施饮酒后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 摩托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交警现场查处。 经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检测结果为67mg/100ml, 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 罚款15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3 2023年1月22日23时02分许, 吴某驾驶号牌为桂E8N898的 小型轿车行驶至还珠南路与G209国道路段处时, 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违法行为被公安交警现场查处。 经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检测结果为77mg/100ml, 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以及实施未取得 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 罚款2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4 2023年1月20日20时38分许, 陈某驾驶号牌为桂E23Z18的 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十字至大龙 1公里100米路段处时, 因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违法行为被公安交警现场查处。 经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检测结果为23mg/100ml, 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合并 罚款13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平安,是回家最近的路 过节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别开车” 在此, 合浦交警祝广大司机朋友 过一个祥和、平安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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