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新闻网讯(邱蕗霏):根据《2015年合浦县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合教通〔2015〕97号)通知获悉,合浦县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手续办理时间为2015年7月28日至7月31日,报名地点在廉州小学。 合浦县城区有中心小学、实验小学、廉州小学、廉州一小、廉州二小、廉州四小、平田小学、廉东小学等8所小学开始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共计招收2170人。据了解,今年城区各小学招收新生年龄为年满6岁半(2009年2月28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户口迁入日期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学生与父母亲同时因今年新建(购)房迁入不限迁入日期。 合浦根据城区实际,依据报读新生户籍和合法稳定住所情况划分类型。学生同时具备以下二个条件的为招生学校的一类生:一是学生户籍随父母或祖(外祖)父母一方在招生学校的招生范围内;二是学生和父母或祖(外祖)父母一方的合法稳定住所(有正式房产证明材料)在招生学校的招生范围内。学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为招生学校的二类生:一是学生户籍随父母或祖(外祖)父母一方在招生学校的招生范围内;二是学生和父母或祖(外祖)父母一方的合法稳定住所(有正式房产手续)在招生学校的招生范围内。在招生学校的招生范围内投资办厂(企业)、经商、务工并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非城区户籍外来人员子女为三类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学校范围内实际居住的非廉州镇户籍学生为四类生。 入学依据报名新生户籍、合法稳定住所相结合的办法划片分配入学就读。招生录取按一类、二类、三类、四类生的先后顺序审核招生,分四个批次顺序进行。每一批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学校招生计划的,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剩余的空缺学位,从下一批次(四类生除外)报名新生录取补足。如报名人数超过空缺学位的,采用随机派位方式,从符合条件的报名新生中录取补足,未被录取的学生由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其他邻近学校就读。实验小学、廉州中心小学、廉州小学范围内报名的一、二、三类学生人数未达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时,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剩余的空缺学位,根据入学志愿从不在实验小学、廉州中心小学、廉州小学范围内的其他小学一类生中抽签录取补足;如对应志愿新生人数不足的,不用抽签,全部录取。四类生依据家庭实际居住情况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除实验小学、廉州中心小学、廉州小学以外的其他小学就读。不服从安排就读的,学生可返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转载合浦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