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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 合浦卫校管理混乱、诊治错误,酿成“母残子亡”的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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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口黄石 发表于 2014-6-12 22: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西
坏院长、坏医生,祸害社会、祸害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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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口黄石 发表于 2014-6-13 18:04:4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帮助别人,快乐自己!朴实勤劳的张掖人民素有积德行善、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您无私的爱,可以让一个渴望生命的他变得坚强;您温暖的手,足以为身处绝境的家庭撑起一片希望的天空;您的捐款,也许数额不大,但足可以让那些慈祥的母亲振作疲惫的精神,托起明天的太阳。我们坚信,爱心会升起一道神圣的光环,给弱势者以温暖,让他们心灵充满蔚蓝的天空、眼中闪耀着金色的阳光,与我们一起享受阳光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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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年往事 发表于 2014-6-13 20: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西
又出来叫了,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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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口黄石 发表于 2014-6-13 21: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产科真实写照:
“白衣掩盖下的躯体是天使,还是魔鬼”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产科真实写照: 2012年11月29日的住院过程历历在目,永远成为了我人生结束的标志,幸福的终止。生不如死的痛苦生活的开始。在我刚刚沉浸在结婚一年的幸福当中,又即将迎来我们的小宝宝出生的时候,医生却给我们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身体健康的我因生孩子差点送命,借了巨额(20万左右)的医药费,也只能是救回了半条命。而且还离不开医院。面对这些医院和医生丝毫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婆不堪重压相继无缘无故晕倒在马路边,面对嗷嗷待哺的婴儿,卧床的老人;由于医生的失误和不负责任导致我们即将家破人亡,我希望领导还我们一个公道,我死也能瞑目了!我叫高彬,我身高1.67m。我因足月临产,于2012年11月28日,在大夫的护士嘴脸变化无常,摔摔打打的态度下住进了我们最好的三甲医院——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产科(盟医院旧址产科),下午14:30点,我们到医院办的手续。但我说出想顺产时,他们立即说没床,当我们又说不住的情况下,她们又说有了床,最后当我做完一切检查时已是晚上18:00点了,我去找她们给我们安排的床位时,却住着一个刚刚从手术室里出来的一位剖宫产的妇女,当时有好几个病房都空着好几张床。她们却说没有床。刚从手术室里出来根本没法动,让我这个挺着大肚子而且有了宫缩的孕妇整整站着等到晚上十一点,他们走廊上没有椅子,我就这样从下午两点半一直站到晚上十一点。被子枕头上全是大片的血迹。在我们付了红包后,我进手术室后凌晨5点半左右,她们又给我换了个病房,比先前的待遇好多了。下午我的宫口就开了两脂半,而张凤英在剖之前凌晨给我查时,当时我感觉她的整只手放进去时,很宽敞,我一点感觉都没有。而张凤英却说我一脂未开。难道开了的宫口能缩回去吗?当时我疼的很有规律两分钟疼一次。事后护士和医生说都开了六脂了,而她却丧心病狂的为了红包不顾及产妇安危和感受。还辜负孕妇们对她的信任。真是没有道德的畜生。此前身体状况一直良好的我,产前检查一切良好,适合顺产的标准,在2012年11月29日早4:00出现了诸多临盆症状期望顺产,可是当时助产师、护士踪影全无,无奈的选择剖腹手术了。同意手术后医生护士马上多了起来,在我支付1500元红包的情况下,由产科主任张凤英、医生孙秀杰为我做了手术,在手术中还怒斥我说:“都想当刘胡兰”。嘲笑我身体胖。手术中一点不严谨还说说笑笑。没把孕妇生命当回事。剖宫产后,孩子很健康,我却术后刀口时常隐隐作痛,持续高烧不退(高烧整整两个月,低烧现象现在还有);术后一星期,我身体出现浮肿,持续高烧(她们用地塞米松退烧,用了15天)12月10日经B超、X光片检查,胸腔、腹腔、子宫内外、肝、肾间有不同程度积液(此状况均未及时通知病人及家属)。12月15日,张凤英突然说:“腹腔张了个大脓包,需立即手术,否则有生命危险”。听此情况我们要求立即转院治疗,张凤英听我们要转院,便强行未经家属签字同意,就私自给我做了二次手术,又在腹部拉了个20cm大刀口(她为什么着急做手术?腹中大脓包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吗?)事后查证,脓包一般会自行包裹,绝对不会有生命危险的;二次手术后的第三天我就转到ICU抢救,半个月就对一个产妇做两次手术,各项指标都不达标的情况下,他们就违反常规强行去做,不顾病人安危,他们的意图何在呀?由于手术做早了,导致逆行感染,胸腔满满积液,腹腔、肝、肾、肠间子宫周围内外全是大量脓液,我昏迷了,心跳几乎没有了,见此情况张凤英又说:“立即三次手术”。简直就是草菅人命!一听这话,哗然了,不同意转,不转也得转了,(生了个孩子能生的就要死了,这不是问题吗?)12月20日风雪交加,在家人的一致要求下用救护车,把我送到首府内蒙古附院进行抢救,当时就下了病危通知书,住进“ICU”全程监护的病房,经过47天与生死搏斗,终于救回了我的命,命保住了,但五脏六腑有不同程度的损失,肺粘连,心膜炎、肠粘连、腹膜炎、子宫与腹膜粘连,肠间、肝肾有脓包,子宫里有脓囊肿,肝、脾肿大,肝多发囊肿产后风骨头、神经痛、产后抑郁。命悬一线的我,被抢救回来了,我每天以泪洗面,迟迟等不到医院的治疗和答复,天都快塌了,当我拖着疲惫和虚弱的身心去寻找一线生机,找张凤英大夫及医院要个说法(怎么产生的脓肿,二次手术取出的是什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事情?开始出现临盆症状时工作人员都在哪里?为什么着急做二次手术?为什么不经过家属同意?一次手术出现诸多不好症状后为什么不同意转院?腹中大脓包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吗?)医院和张凤英不但没有歉意而且恶人先告账报了警,利用她们的这些先天条件(想住院就住院,想说自己是什么病就是什么病,想鉴定出是什么就是什么,想改病历就改病历,无法无天制造伪证,想说你什么就是什么),无中生有的诽谤和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折磨一个刚刚脱离病危还住着院的站都站不稳的产妇,给我安了一个故意伤人嫌疑犯的罪名。试问病人有这个能力和一个身体彪汉女人对立吗?还技巧性的在她的手腕上,而且没有任何利器能把她弄成重伤。如果真的去伤她的话能只是伤在手腕上吗?难度也太高了点吧?现场也没有看到一滴血迹!病妇就这样成了刑事案件的嫌疑犯。而张凤英和孙秀杰还在医院上着班,做着手术,明目张胆的欺负人!他们企图用这种办法掩盖大夫犯下的罪孽。她们才是真正的罪人。拿着手术刀不违法的杀人犯,有多少孕妇和婴儿惨死在他们的手里,(这些事实都可以查证)事后拿着钱把这些事不了了之,还打着死一个人不就是八十万的旗号为所欲为。这就是当今的大夫,他们有着这样的心态还有什么事干不出来的呢?如果不惩治将不知还会有多少无辜的孕妇和婴儿死在他们手里。可怜、可悲集宁的妇女同志们啊!我不知他们的医德哪里去了,病人刚刚脱离危险,他们不但没有悔意和歉意,还事物忌惮的做出此等不要脸肮脏、龌鹾之事,真是太残忍、太残酷了、无耻之徒、天理难容!现在的我时尔高烧、低烧、气短、胸痛、胸憋、抽搐、浑身疼痛让我难以入眠,好不容易迷着,却让疼痛惊醒,为我看病东挪西借花了近20万元,每天面临着昂贵的医药费、检查费,时常与医院进进出出。以前本身不慎宽裕的家,供养着弟妹、看病、上学,赡养70来岁的父母,全在我俩身上。现在我老公每天在医院忙乎我,基本生活也成了问题,公婆不堪重压相继晕倒在马路边,现也是重病卧床,没有生活来源。刚出生的孩子还等着嗷嗷待哺,上有老下有小,还欠了那么多的债,只因去医院生孩子,却蒙受灭顶之灾,这还有天理吗?谁能还我一个公道啊!洗清我的冤屈啊!目前我已经成为废人,由于肺粘连,不能正常呼吸,不能正常行走,腹痛、心膜炎、肠粘连,腹膜炎、子宫与腹膜粘连、肺粘连,肠间、肝肾有脓包,子宫里有脓囊肿,肝、脾肿大,肝多发囊肿产后风骨头、神经痛、产后抑郁等诸多症状,已经生活不能自理。产后的遭遇如五雷轰顶,仿佛从谷顶跌入了谷底。看不见天,也看不到光明,生活一片灰暗。本身疾病缠身的我需要静养,他们还无情的折磨着我,面对生活的残酷,医院的冷酷,医生的无情,我绝望了!我争服了病魔,却争服不了残酷的现实,伤痕累累的身体(大小十多处刀口,刀疤)伤迹累累的心灵,我的幸福哪去了,一去不复返了吗?我的美好人生才刚刚开始呀!我的健康,我的梦想,却被这医院无情的殁杀了,再把我和我们全家一步一步推向死亡的边缘!命该如此吗?还有说理的地方吗?产后的遭遇,使我的身心和健康受到了极大的摧残,面对医院的态度,我会誓死捍卫我的尊严!最后我们全家希望还我们一个公道和清白,致以衷心的感谢!联系电话:15147462219希望好心的人们能帮帮这可怜的一家,大家动动手指,转发出去,也许能拯救他们,谢谢大家!好心有好报!让这个世界能多一点爱! 产前的检查 所有检查一切都很正常 2012.11.29做剖腹产手术 产后的检查 2012.12.02开始所有的检查出现不正常,而且越来越严重 直到病危 2012.12.20抢出送到内蒙古附院进行抢救 医院把病历全都改了,胡乱瞎编乱造,假冒产妇和家属签字! 大夫尽然还胡说产妇不配合他们治疗,耽误了治疗, 还说给产妇试产了六个小时, 医院胡说的这些产妇可以找出同病房的多名产妇和家属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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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口黄石 发表于 2014-6-14 08:42:4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南方医科大学副校长陈志中巨额受贿被双开移送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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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口黄石 发表于 2014-6-14 10:31:1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致全国人大、国务院和最高法院申诉书
全国人大、国务院和最高法院:
医患矛盾愈演愈烈,凡有社会责任感的人都会痛心疾首。究其原因主要是以药养医体制下,医院过度追求商业利益,造成医患之间相互缺乏信任,同时也产生大量医疗纠纷。当出现医疗纠纷,医院不担当、医生不担责、行政主管部门不作为、法律运用不恰当等一系列问题,让千千万万个受伤害的患者无法讨回公道。本文从四个方面申诉立法规管,以改善患者的就医环境和正当维权的司法环境。
第一、废除地方法院制定的“以鉴代审”和“以鉴代判”的相关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鉴定只是证据,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在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都有“以鉴代判”的相关规定,让鉴定脱离了证据属性。以广东省为例,广东高等法院于2011年出台了“关于人民法院委托医疗损害鉴定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该“意见”赋予鉴定机构划分医院在医疗损害过程中的所谓责任参与度比例大小的特权,并且将这一主观认定直接作为判决依据。包括《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内的,以主观认定划分责任等级的相关规定,依照法律都是不能作为判决依据的,是与法不符的。所以,必须让鉴定人回归证人本位,并且相关“以鉴代判”规定必须废除!同时,也应建立有公信力的第三方鉴定机构,或允许异地鉴定。
第二、建议建立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出现医疗事故由保险公司来保障医患双方的利益,这类同交强险。同属高风险,交强险已实行很多年。实践证明,交通保险实施以来,车祸造成的纠纷明显减少,纠纷对象由车主与被害人转移为保险公司与被害人。处理结果的公正性也明显提高。反观医疗纠纷,由于没有强制保险,病人与医院直接较量,医院如果缺少担当,病人哪里是医院的对手?只有建立强制医疗责任保险,风险由保险公司承担,医患双方的利益都能得到保障。没有了利益冲突,医患互信也自然会恢复。
第三、在医疗司法诉讼过程中,涉及原诉人、医生、鉴定人、法官造假的(包括伪造篡改病历、鉴定造假等)必须追究其法律责任。触及刑法的,必须入刑。如果违法只罚款不量刑,社会的公平正义如何体现?造假歪风如何能刹住?
第四、行政主管部门不作为必须追究责任。一般医疗纠纷,大多都有明显证据,如果主管部门监管,问题基本都可以解决在早期。现实中,由于主管部门不作为,致使患者大量人力财力和时间都消耗在以后的维权中,给患者造成更多伤害。患者申诉,行政部门不作为,如果在后来的诉讼中证实患者申诉属实,必须追究主管部门相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
以上四条,肯请全国人大、国务院、最高法院能切实落实。每一起医患纠纷的解决都涉及到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每一起医院暴力事件背后,都是在冲击人性、良知、道德的社会底线。推动医患纠纷零暴力,建立和谐医患关系,改善全民就医环境,是我们全体国民的共同使命。
                        申诉人:付指进    2014年6月3日
                                         电话:13530079719
致全国人大、国务院和最高法院申诉书联合签名如下:
信阳,付指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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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口黄石 发表于 2014-6-14 14:51:1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中纪委指出社科院存在受境外势力渗透问题:http://news.sohu.com/20140614/n4008371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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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口黄石 发表于 2014-6-14 19:32:4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全国政协副主席苏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
http://news.sohu.com/20140614/n4008404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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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口黄石 发表于 2014-6-14 22: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付指进
明天准备去广州,希望广州会好些。
◆◆
@付指进
患者万里行维权进入第三天。早上来到东门步行街,今天是周六,东门人很多,但保安、城管还是到处赶,每天都要跟他们理论很久,很烦人。不过还是坚持到晚上,最气人的是发个传单都不让发,你走哪,他跟哪,搞的别人也不敢接。中国老百姓的**自由真的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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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口黄石 发表于 2014-6-15 08:56:0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支持付指进先生维权、抗争到底,这关乎到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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